12月22日,中共廣州市前政法委書記吳沙受賄案宣判,獲刑10年。吳沙在中共廣州政法系統任職10年,期間由香港企業安排,他兩次乘坐私人飛機赴歐旅遊,同時涉及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雙色」均沾。據報,吳沙的下屬朱旭青為了討好吳沙,曾給吳沙「贈送」了一名情婦。此外,吳沙還親自策劃操縱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底,已經證實被迫害致死的廣州法輪功學員三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