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書法家受邀為一座寺廟題字,眾人圍觀。四個字,書法家足足寫了84遍,還沒有寫好。待眾人離去,書法家才一揮而就,他頓悟:光顧著讓別人看,卻忘了寫字只有在自己舒服的狀態下才能發揮功力。年輕時我們也時常為了迎合別人,而故作姿態。走著走著,漸漸明白:世界是自己的,讓自己舒服,才是最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