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片區開發」,簡單理解就是政府「打包賣地」。根據政府公布,三個試點片區的工程成本預估在100億至200億元之間,目標是可以減低政府庫房的公帑投入,但資金成本壓力卻轉嫁予發展商,需承擔高昂土地平整和公共設施建設的開支,並根據「價高者得」的原則競投。這意味著發展商不僅要支付高額地價,還需自行承擔基建和設施成本,進一步增加財務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