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時期留下的冤情比比皆是,罪行罄竹難書,因為整個中國就是一座大冤獄。到1970年全國又掀起「一打三反」運動,我們看到一張貼到我家院門上的公審大會的布告,其中有媽媽的名字打著紅勾,被判死刑!當時我們都被震暈了,爸爸臉色煞白倒在地上,判死刑後不准上訴立即執行,不通知家屬,也不發給家屬判決書,家人不准許參加那天的「公判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