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30名副國級以上落馬高官的政治處分,只有陳希同、陳良宇、郭伯雄、徐才厚以貪官罪處置,其他人的處分都是政治定性。那麼,是不是他們都有挑戰最高領導者的意願和行動,甚至都是「野心家」呢?在中共的權力鬥爭話語中,「野心家」往往與「篡黨奪權」掛鈎。我引用一個1959年廬山會議期間,政治局常委會上直接討論「篡黨」問題的例子來剖析其中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