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號晚上八點左右,沒有接到任何通知,一大撥執法的人來了,人很多,差不多每間屋子都有人在敲門,邊敲邊喊「開門」,讓把貴重物品帶上就出去,我因為害怕,也沒敢磨嘰,穿上大衣,背個包就出去了,那天晚上在網咖里過了一夜。現在我沒地方住,還在收拾東西,我必須得抓緊時間打包行李,再把工作的事情交接好,就能回家了,在這兒耗著也不是個事。昨天才給家裡人打過電話,邊講邊哭,後來我奶奶也哭,說讓我趕緊回,家裡也能找著工作,不用受這份罪。我也不想再讓他們為我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