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央視和警方都試圖混淆一個問題,那就是在1分41秒是不可能同時完成幾件「謠傳」之事的,但如果是不同的人在施暴,又如何不可能呢?因此,在官方不公布小巷子視頻、不公布所有在場人的情況、不查驗當事人車子、不允許媒體自由採訪受害人、目擊者、不讓受害者和家屬自由發聲等的前提下,單純否認「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內遭性侵害、從樓上被扔下、被汽車碾壓等均為虛假信息」,是難以讓人信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