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藹可親的華女士以及慈眉善目的趙先生也多次向全世界表示:中國14億人,每個人都擁有在網上表達的權利。對於這一點我是深信不疑,正是因為我們擁有全世界最寬鬆、最包容的語言環境,我們才會感到生在種花家實屬三生有幸,應該偷著樂。所以我想問一句,這些消失的文章,它們具體是違反了哪一條法律?是哪一部法的第幾條?可否援引一條具體的法律條款,讓大家明白?而且這也是一次普法的好機會,讓大家避免今後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