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利用警察來充當打手去鎮壓民眾,當然是沒有法律可言的。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的高智晟律師被中共誣陷定罪投入冤獄,受盡酷刑折磨;2014年出獄後依然被軟禁,失去自由;即便如此,還是在2017年8月被失蹤至今。這個過程中有一絲一毫的法律嗎?而且既然中共依賴警察去賣命,那麼就只能對警察的貪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出了事還要包庇,就如同江澤民為了拉攏軍頭而縱容軍隊走私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