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權利是我們讓渡出去的。是我們本著體諒、本著善良的心情,放棄了原本屬於我的親情、時間、快樂。什麼叫做非必要不離校,非必要不出省?奔喪是不是必要?結婚是不是必要?吃喝拉撒是不是必要?並且,這個系統,這個流程是你們設計出來的,那怎麼可以連個糾錯的渠道都沒有?發現了誤會,只能一層層打報告,然後無邊地等待,甚至要被錯誤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