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朝派偶然不慎吐露的真情,更暴露其口是心非。三月三十一日,譚惠珠上電台談《逃犯條例》,就漏嘴說:「我可不認為,《逃犯條例》修訂,比《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還惡。」她顯然深知兩者都是惡法,只是深信不會惡及己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