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藍文全因涉嫌受賄落馬。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9年,他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招標、違法建築處置、臨時建築許可、廣告牌審批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或者承諾為其提供幫助,收受公司及個人所送好處費1448萬元人民幣、100萬元港幣和1萬美元,折合人民幣共計1541萬餘元。這些當然都是被官方嚴重低報的數字。6月18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藍文全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