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想到中國的政治犯的時候,另一個群體也不應該被忘記,那就是政治犯的家屬群體.1996年我被中共當局以陰謀顛覆政府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宣判之後,送到遼寧省錦州監獄服刑。為什麼是錦州監獄?當局至今沒有給過任何明確合理的解釋。想來想去,唯一可能的解釋就是,當局為了直接懲罰我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