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奉法家思想的酷吏,個個都是忠君愛君,「三忠於」、「四無限」的鬥士。對他們來說,生命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君主。為了這個目的,他們可以六親不認,自己的六親不認,家人不當回事,連皇親國戚也不認。只要符合君主的利益,就沒有不能做的事情。他們執法,不避權貴,也不畏艱難,膽大妄為,不講人情,也不通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