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沒有法治,現實中我並不看重律師。1992年初的審判中,我是頭號「欽犯」,更不大可能有訴訟權利;庭審不過是政治迫害的司法遮羞布;而張先生很像是協助當局演出一場粉飾政治迫害的公關秀。因此,我想刁難張先生,向張先生提出無罪辯護的要求。沒想到,張先生居然真的為我做無罪辯護。他用心到在辯護無果時抱頭痛哭,徹夜未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