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有時候真是莫可名狀,一個默默無聞的年輕人,只因為能填詞寫詩,便成了一樁通天大案的當事人,並因此陷入牢籠,羈縲前後長達十二年之久。(一)事件的主人叫陳明遠,當時也就是個25歲的小伙子,是中科院電子所的助理研究員。1966年國慶前夕,他正在查閱資料,只聽得旁邊有幾位在刻寫蠟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