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中共監獄、看守所等關押場地普遍使用一種慢性的酷刑手段——「餓刑」,在精神和肉體上折磨受刑者。 這些場所的中共人員故意不給法輪功學員飯吃,或限時、限量,或逼迫他們沒有尊嚴地快速大口吞咽,或不給吃而用灌食來折磨他們,或對他們施餓刑時兼施其它刑法,或讓他們瘦成皮包骨頭、不堪一擊,或活活餓死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