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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純鉤:黎智英還押 香港法治懸於一線
2021-01-02

除夕傳來壞消息,終審庭接納了律政司的上訴申請。稍早前關於庭審的零碎報導中,馬道立等三位法官的態度,似乎還在兩可之間,對控方的陳述不時提出質疑,我與朋友討論時,也都不那麼悲觀。照何俊仁律師說,他之前經手過同類上訴案件,也都不被終審庭接納,按理同樣性質的不同案...

為大紀元記者擋刀 港青:不怕被捅死 怕人心冷卻(圖)
2020-06-13

受傷香港青年透過友人「娘娘」(化名)表示,不怕街頭被人捅死,只怕人心變得冷卻,對所有事習以為常。他呼籲只要200萬香港人站出來,少數親共派便不會如此猖狂。

胡少江:北京決意摧毀香港法治的又一明證(圖)
2019-11-24

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緊急法》及在其基礎上訂立的《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的規定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人權保護條款,超乎為達到目的合理所需,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和比例原則。這個裁決意味著特區政府以《緊急法》為依據制定的《禁蒙面法》應該...

開明:梁振英懸賞緝捕扔旗人本身違法 證明香港法治已敗壞(圖)
2019-08-06

香港《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以第五級罰款及監禁3年。這裡明文規定五種行為是犯罪行為,而扔旗不屬於這五種行為中的任何一種,所以不是犯罪行為。梁振英會說條例中有規定「等方式」,扔旗入海就是這種「等方式」,應當認定為犯罪行為。這個觀點是錯誤的,因為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條例既然沒有把扔旗行為規定為犯罪,任何人就不得視之為犯罪。梁振英無權解釋這個條例,條例的解釋權在香港立法機關,即便特區政府也無權解釋法律。

微博精粹:一個政黨失去執政權等於亡國?別信他們的鬼話 組圖
2016-11-09

韓國執政黨議員集體為朴槿惠閨蜜干政事件向韓國人民低頭謝罪。這是小題大做,根本沒有必要。想想看,在某些國家,就算讓人民遭受史無前例的深重災難,也不會有人或組織為此勇敢地站出來向人民低頭謝罪。韓國成了新時代的照妖鏡。看韓國,你就知道哪些地方妖孽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