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中院對莫劍波案作出二審刑事裁定,駁回了他的上訴,維持原判。只因持有的6支配用塑料BB彈的仿真槍被鑑定為非制式槍枝,27歲男子莫劍波此前被廣州荔灣區法院一審判處犯非法持有槍枝罪,免於刑事處罰,並對依法扣押的槍枝予以沒收。莫劍波認為自己無罪,選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