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我不認為任何政黨可以將國家的主權私相授受,自稱是人民的選擇,自稱是唯一的領導,然後還要說每個人都有法律義務去擁護他們這個自封的王位。這樣的所謂法律,只是暴政的同義詞。」「但法律控制不了任何人的思想。不僅控制不了,當法律執意要與良知作對,輸的只會是法律,失去認受性的也只會是法律。」「對於過去的一切,我拒絕用犯罪的語言和概念去分析我們所做的事情有多嚴重或不嚴重(⋯⋯)如果這樣做會令我成為永遠的罪犯,如果法律真的容不下我們的信念,那麼我寧願做一個罪犯,也不要做一個背叛良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