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人壽這一關,就是10年。直到1965年,劉人壽被判刑12年,罪名是「追隨內奸潘漢年」。1965年9月,劉人壽獲得假釋。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劉人壽又因為從前的問題受到迫害,並於1967年5月再次被逮捕,這一關又是8年。期間,劉人壽遭到各種非人的折磨,一度精神失常。直到1975年5月,他再次獲釋後,被安置在上海一家縫紉機廠監督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