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接下來,在新聞通稿之後,極為重要的一件事情是:將釋永信一案判決書向社會公開。因為,僅僅知道釋永信落馬了,是不夠的,社會大眾有必要知道,這麼多年來,到底是哪些人把釋永信養成這個模樣?然後,舉一反三,將從釋永信案中發掘出的經驗用在阻止其他「小釋永信」「中釋永信」身上,阻止他們前腐後繼,成為「大釋永信」。這就是大眾對釋永信案享有知情權的長遠社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