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清退不符資格條件的行政執法人員30多萬名,平均每個省一萬多名。清理不符法定條件的行政執法主體7000多個,平均每個省200多個。清理不必要的執法事項40多萬項,平均每個省一萬多項。…魔鬼在數字裡,細思極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