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歷者稱車廂溫度超38℃,多人中暑暈倒(含老人),乘務員制服被汗水浸透。另外,氣窗集中於車廂連接處(非乘客密集區),空氣流通不足;乘客多次請求開門遭拒。有律師指出砸窗符合《民法典》第182條「緊急避險」,保護的生命權高於財產權。也有消息指,鐵路規定空調失效超20分鐘應啟動通風或疏散,但現場超3小時未執行。特別是警方對破窗者未拘留或罰款——「批評教育」隱含行為不當的定性,與緊急避險的法理衝突。
5月4日,網友「李大海說」在網上公開爆料稱,在一篇題為《針對性護理干預子宮肌瘤圍手術期的情緒和生活品質臨床應用效果》的論文中,作者列舉了該院在1年中收治的55名男性子宮肌瘤患者。「我不太懂醫學,但起碼的常識還是有的。男的長子宮肌瘤的前提是,他首先得有子宮吧。」據該網友反映,這篇論文發布在《實用婦科內分泌雜誌(電子版)》,作者霍某某的任職單位是山東大學齊魯醫院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