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一警局禁毒警察隊長涉嫌從境外購買毒品,使用「釣魚」手段誘使毒犯賣毒,被控走私毒品罪被判刑。但他當庭提出上訴,聲稱自己這麼做系工作需要,引發關注。 據大陸媒體報導,10月14日上午,瀋陽市警局於洪分局禁毒警察大隊原副大隊長劉威因走私毒品被瀋陽市中級法院判決犯走私毒品罪,刑期三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