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忠信答辯稱,其評論並非憑空捏造,而是基於王志安的公開言論與行為模式,發現其在特定議題的論述取向與中共宣傳體系高度一致,質疑其「小罵大幫忙」具有合理依據,且涉及國家安全與公共輿論健全,屬可受公評之事務。法官指出,「大外宣」在台灣社會語境下,可泛指言論立場與中共官方同調,而非必然指涉受官方授意;而「雙面諜」則是批判其立場反覆,並非指控其從事具體諜報活動。雖然相關言論可能過於聳動或使人感到不悅,但胡忠信是基於個人價值判斷表達意見,並非以貶損名譽為唯一目的,最終判決王志安敗訴,胡忠信免賠。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