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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帝為剩菜剩飯下過兩道聖旨「廚餘餵狗」亂棄捱杖

據清宮檔案,雍正曾下旨剩飯剩菜可餵貓狗,甚至曬乾了餵鳥。若被查出倒棄剩飯,將被治罪,重打四十大板。

陸媒報導,學者馮伯群在研究清宮檔案時發現,雍正為了節約糧食可說費盡心思,甚至專門為剩飯剩菜的處理,以及宮中浪費糧食的現象,下過兩道聖旨,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大概絕無僅有」。

根據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向御膳房下旨說,「凡粥飯及肴饌等食,食畢有餘者,切不可拋棄溝渠。或與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則哺貓犬;再不可用,則曬乾以飼禽鳥;斷不可委棄。朕派人稽查,如仍不悛改,必治以罪。」

另一道在雍正五年(1727年)頒布的聖旨中,雍正提到,宮中剩飯「拋棄溝中,不知愛惜」,並指「上天降生五穀,養育眾生,人生賴以活命,就是一粒亦不可輕棄。即如爾等太監煮飯時,將米少下,寧使少有不足,切不可多煮。」

這道聖旨接住說,「爾總管等再行嚴傳各處首領、太監,見有米粟飯粒,即當撿起。如此不但仰體朕惜福之意,即爾等亦免暴殄天物。應不時查拿,如有輕棄米谷者,無論首領、太監,重責四十大板。如爾等仍前縱容,經朕察出,將爾總管一體重責。」

報導還解釋說,上述聖旨可說是雍正的「光碟」聖旨,內容「講道理、有辦法、可操作」,又有懲治措施,可謂「一抓到底」。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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