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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接單不接客 成都女子3次被「拒載」

剛打到車時,顯示還有8分鐘到,可18分鐘後,車輛還未到,「卡」在了距離上車點2.1公里的地方。

5月6日,成都市民羅女士在打網約車時,遇到了今年的第三次被「拒載」。

特惠快車「卡」在2.1公里處不動了

乘客白等34分鐘還被收取3元違約金

5月6日18點17分,羅女士在搭計程車平台上打了一輛特惠快車。「當時顯示還有8分鐘到,但我到了上車地點,等到18點35分,車還沒有來。」此時,羅女士注意到,車輛定位在距離上車地點2.1公里的地方,還有6分鐘到達。

圖片

羅女士搭計程車頁面截圖顯示,車輛一直停留在距離上車地點2.1公里處。

實時路況顯示,當時並無擁堵情況,然而,這輛車一直「卡」在距離上車地點2.1公里處。「發消息,未讀;打電話,也沒人接。」羅女士表示,直到18點51分,她被迫取消訂單時,該車輛都沒有移動。

由於超過3分鐘取消訂單,羅女士被收取了3元違約金。「白等了34分鐘,還被扣了錢,你說虧不虧?」

在取消訂單前,羅女士給平台客服打去投訴電話,得到的回覆是「建議取消訂單」。對此,羅女士無法接受,「三次了,每次都這樣不痛不癢,也沒有想著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3個月3次遇到同樣的情況

「回復永遠是補償優惠券」

今年2月29日,從位於二環科華路的公司到位於金融城的家;4月28日,從家去公司上班,羅女士都曾被迫取消訂單,而且都是特惠快車訂單。

「第一次,等了十多分鐘,看著越開越遠,打電話給司機,發現手機關機,發消息不回。」羅女士通過在線投訴反饋了情況,並在客服的建議下取消了訂單,「扣了3元違約金,客服那邊補償了一張10元優惠券。」

然而,兩個月後,同樣的情況又發生了。投訴後,在線客服給出的方案仍是補償一張10元的優惠券,並表示會對司機的行為進行核實。

5月6日,在第三次遇到同樣的情況時,羅女士決定「較真」一回。她拒絕了客服提出的補償50元優惠券的解決方案,「我想要一個說法,並想要追溯前兩個投訴結果,但客服查詢後告訴我,還沒有進展。」

7日,平台方工作人員打來電話,告知羅女士已對相關司機進行處罰。「但由於要保護司機隱私,他們表示無法透露調查及處罰結果。」羅女士說。

多人都有同樣經歷

有網友稱一天兩次被「拒載」

羅女士發帖後發現,不少人都有同樣經歷。網友反饋,多個搭計程車平台都存在類似情況。

四川網友「Child」表示,5月7日,她連續兩單都被「拒載」,「一單停在那裡不動也不接電話,另外一單直接從我面前開過走了,打電話依然不接。」

今年1月,有消費者在「黑貓投訴」上投訴特惠快車司機接單後故意不來接人,導致其在零下20度的室外等待了五六分鐘,給司機打電話,對方表示沒有接單。而該消費者也表示,這並非其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投訴後,平台方給出的處理方式如出一轍:補償優惠券、並稱將處罰司機。

司機抱怨特惠訂單不划算

乘客質疑:為何要乘客買單?

網約車司機則有不同的聲音。

有司機表示,特惠訂單優惠的價格,完全是由司機來承擔的,而平台對此並沒有做出任何補償行為。「『一口價』『特惠快車』訂單平台抽成比例約為兩三成,去掉提成,再遇上擁堵,這種訂單信息基本上掙不到錢。」

另一位跑了多年網約車的司機也表示,雖然並不想接特惠訂單,但平台會存在強制派特惠單,「司機端後台上有可以選擇關閉『特惠單』的按鈕,但關閉按鈕後,會出現很久接不到單的情況。」

對此,羅女士也提出了疑問:首先,是平台機制的問題,其次,是司機拒單且不提前告知,為何最後卻要乘客來買單?羅女士希望網約車平台方能夠優化相關規定,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平台客服:乘客可及時反饋,將核實並處理司機的違規行為

相關機制是否存在漏洞?如何避免司機「接單不接客」的情況再次發生?

5月8日,記者撥打了平台客服。工作人員表示,每個城市都有當地取消免責的時間,也就是說,在司機接單後的一段時間內,乘客可免費取消訂單,但如果超過了這個免責時間,確實需要乘客來支付一定費用。

為何司機的責任卻要乘客來「買單」?該工作人員表示,乘客遇到這種情況,可及時反饋,「我們核實到訂單的問題,會及時處理司機的違規行為,我們可以幫你取消訂單。」

問及是否有相關措施來避免「接單不接客」這類情況的發生,該工作人員僅表示,在遇到這類情況後,可及時投訴,「我們在核實後,會給到處理方案。」

律師說法:平台方有賠償義務,建議加強對司機的監管

四川消委法律顧問謝文強律師認為,平台方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應當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果由於平台對司機管理存在過失,導致司機接單不接客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平台方對消費者有賠償的義務。」

謝文強認為,平台方雖然提出給乘客申請優惠券,但如果消費者有重要事情被延誤,這不足以彌補其損失。他建議消費者,如果遇到以上情況導致遭遇重大損失,可以保留證據,及時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消費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平台賠償損失。

此外,謝文強也表示,平台有義務對司機進行監管。「建議平台能夠積極主動採取措施,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封面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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