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以及特區政府一直想將「新.香港」打造成仿效新加坡的威權主義政權,在政治上透過改造選舉制度、立法及法庭審判,將個人自由及人權剝奪;但同時希望以普通法原則,在金融及商業上有法治原則的獨立制度以挽留商界。不過在廿三條立法後,基於條文引入的國家秘密涵蓋了商業及經濟,甚至部分罪行放棄普通法原則,這已經直接影響了商界,情況就如內地去年修訂《反間諜法》,就引發大量外資盡職調查公司員工被拘捕,如果香港一意孤行,只會令外資儘快撤離,加速「孤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