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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包的《法制日報》社被縣委書記嚇得尿了褲子

—熊包的《法制日報》社被嚇得尿了褲子

提交者:道德底線 貓眼看人

   遼寧省西豐縣派人到《法制日報》社抓記者朱文娜的事件,發生在2008年1月4日(周5),可真正透露出來,卻是1月5日下午。原因很可笑:《法制日報》社竟怕得要死,準備私了!
    
      就是在7日和8日,此事件被全國很多報紙及各網站曝光,並引起極大反響,西豐縣也開始又檢討又道歉拚命收拾殘局時,各媒體(平面媒體和主要網絡媒體)竟收到通知,不要炒作此事。我們知道,一般來說,封鎖輿論通常是被曝光者攻關的結果。但這次卻不是,有消息說,是法制日報向有關方面遞送報告,要求媒體不再炒作。當然,9日情況有一點小變化:勝利在握,《法制日報社》發了一個聲明,感謝了一下大家,沒提不再炒作的事。
    
      這太讓人氣憤了!
    
      可以告訴大家,這個消息是準確的。這上面的信息來源為:凱迪的潑女依佳伊大俠;著名網絡評論人十年砍柴大俠;中國青年報記者劉萬永先生;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朱文娜的律師周澤先生。這還不包括國外媒體的報導。
    
      朱文娜女士的文章是記者採訪的職務行為,西豐縣警察去抓她,《法制日報》社的措施是趕快告訴她躲起來,以至於警察一直呆到下班,並揚言星期一還要來抓她。
    
      這個事件如果換作沒權沒勢的我的老闆,一定會說:她所做的,就是職務行為,是我們報社的責任;如果說犯罪,那是我們報社犯罪,與記者本人無關。要抓,可以,抓我好了,抓我的員工,不可能。並且會告訴對方:我們做為法制日報社,我們對我們的報導負責,對我們的員工負責,我們會堅決捍衛法律的尊嚴和輿論監督的尊嚴,並會向我們的上級:中國司法部和中央政法委匯報。你們也必須對你們抓人的行為負責!
    
      呵呵,我想那幫家奴孫子不當場尿褲子就不錯了。結果呢?是《法制日報》社差點尿了褲子。
    
      可惜啊,《法制日報》社的老闆不是我的老闆。
    
      《法制日報》社的做法是:叫人躲起來,低三下四地解釋和疏導,並封鎖這個消息,並打算私了,以至於對法制日報社的消息極為靈通的人士都完全不知道此事件(十年砍柴就是法制日報記者,周澤律師也是朱文娜的原同事),我們在第二天(6日)下午和晚上知道這個事件時幾乎都氣炸了肺。周澤教授就表示:一定不能這樣,一定要推動這個事件的發展,因為這個事件是對中國的法制建設和輿論監督的極大傷害,同時他自告奮勇兼任朱文娜的律師。這樣才有了十年砍柴大俠對此事件的網上披露,才有了凱迪依佳伊女俠獨自對此事件評論的三十多個小時的堅守,才有了新京報、中國青年報和南方都市報星期一(7日)的報導,才有了全國網絡的正義吶喊,才有了《法制日報》社在周一向政法委和司法部的匯報和嚴正抗議!
    
      真是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
    
      《法制日報》做為宣傳法制的中央級唯一的媒體,一方面應該更好地以法律作武器去迎擊那些破壞法律的無法無天的逞惡之徒,另一方面應該更好地以輿論監督作武器去保護媒體和員工的合法權益。這可好,除了躲,就知道私了,真不知道這《法制日報》還辦個什麼勁兒。這還是有中共中央政法委和國家司法部在後面撐著,如果他們只是個小民,還不嚇得畏罪自殺去啊?
    
      還有更可氣的呢。在全國輿論風起雲湧,得知事情可以得到圓滿解決後,《法制日報》社在8日竟通過有關方面要求全國對此事件的報導叫停!
    
      如果說西豐縣張志國是牛逼得不可思議,這《法制日報》社真是反牛逼得不可思議了。
    
      除了失望,還要感謝:《法制日報》社的做法真是叫我們看到了中國所謂法制的真面目!
    
      引一段中國青年報記者劉萬永的話:
    
      我真的要跌倒了。法制日報為什麼要干遼寧西豐要干卻沒有干成的事呢,我將想像力發揮到極致也得不到答案。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被稱為史上最牛的縣委書記,他應該感謝法制日報——警察進京抓記者惹惱了全國輿論,被羞辱的法制日報卻出面幫自己擺平了——法制日報真是活雷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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