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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洛施「賣身契」曝光 英皇條款很霸王

看最近的娛樂新聞,頭條的當屬於尚有13年合約在身的梁洛施(Isabella)和英皇娛樂的和約官司。在緋聞男友超級富豪李澤楷(Richard)支持下,決意跟英皇對簿公堂解約換取自由身.當然,天價的違約金當然不是一般人能負擔的,據說過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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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星光閃耀,台下粉絲蜂擁。在普通人心中,明星那就是成功者,在粉絲心中,恐怕就是「神」了吧!其實,泊車一向認為,演員也好,明星也罷,不過是他的職業而已。在每個行業里的成功者,都是明星!

演員藝人經常拋頭露面在屏幕。加上一些媒體的過分宣傳,和家長沒有及時的溝通。讓一些無知的孩子失去了起碼的認知。走上了瘋狂的道路。一如楊麗鵑。

英皇娛樂與其一手栽培的梁洛施(Isabella)為了合約對簿公堂。日前,梁洛施通過「星級」律師團反告「娘家」英皇,資深唱片公司高層陳志光、鄭伊健經紀人林珊珊、金牌經紀人黃柏高、寰宇老闆林小明與著名經紀人陳淑芬等,異口同聲表示簽約乃你情我願。

梁洛施聲稱她與母親因無知及經濟壓力而與英皇簽約,又指雙方合約因條款不合情理而無效,要求法院終止雙方的所有合約。 Isabella於2001年12歲時,由母親代表與英皇簽下唱片及經紀人合約,而母女倆只有小學教育程度,不諳英語及法律文件。起訴書指梁媽媽當時要獨力照顧兩個女兒,經濟拮据,在未能完全理解的情況下才會簽下為期10年的合約;2003年,梁媽媽再代表當時14歲的Isabella與英皇簽下另一份藝人合約;2006年,Isabella憑《伊莎貝拉》獲「金紫荊」最佳新人獎及柏林影展提名後,因被指無心工作而遭「雪藏」,其間經紀人霍汶希建議她向老闆楊受成求情及向公司表示效忠,便可儘快「解凍」,並要求她簽約,將雙方關係由11年延長至15年。Isabella指母親當年因經濟壓力及不懂英語才代她簽下上述3份合約,而她於2006年因感受「雪藏」壓力而被迫與英皇簽約,因此全部合約無效。

Isabella還表示,經紀人對她的要求完全超出合約範圍,令她覺得被經紀人出賣,並對經紀人失去信心,故要求解約,特別是經紀人合約。至於英皇娛樂方面,對Isabella起訴一事不作回應。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環球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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