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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記者與「退休高官」的鬥智鬥勇

    看到一些採訪對象和你周旋,用一個謊言來遮蔽另一個謊言,而你不斷地將假象拆穿,與他鬥智鬥勇,確實很有趣。更重要的是,你會有種擔當道義的成就感。就像和王亞忱的「周旋」,他是黑暗中的強者,但卻最害怕陽光。

    許多人知道劉萬永,都緣於《一個退休高官的生意經》一文。該文於2005年5月18日發表後被全國多家媒體轉載,社會熱議不斷,也入選了當年年底由《檢察日報》社、新浪網聯合推出的《法治影響生活2005藍皮書》。
    
    3年過去,事件仿佛已是「舊聞」,但事實上仍有細微變化。3年內,文章作者劉萬永一直在跟蹤此事,並陸續發表相關文章。今年2月20日,其《遼寧阜新公安法院製造冤案陷害舉報者》一文面世,揭開了當年「誰導演了這樁離奇的誣告陷害案」的迷津。
    
    近日,面對記者,劉萬永講起之前報導中尚不及講全的幕後故事,他同時強調,「一些事現在還是不能講」。
    
    重磅選題浮出水面
    
    2005年3月,一位朋友給我介紹一個新聞線索:當事一方是曾歷任市長、市委書記,當時已退休的王亞忱,其女兒在市警局任要職,兒子經商;另一方是當地某商場的管理者高文華,「前者利用公權侵占了後者開發的阜新商貿城近億元資產,還把後者關押了11個月」。
    
    實際上,對王亞忱案,我的第一判斷是「黑吃黑」----官商勾結,得利後分贓不均。但從另一方面看,長期以來,權錢交易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如果此事為真,那對此典型事件進行深度剖析,也會是很好的事。
    
    我決定進一步觀察。第二天,我見到了當事人高文華,他向我出示了大量證據,以及全國人大、全國政協關於他的案件簡報。案件的脈絡開始清晰,我心裡有底了。
    
    2005年4月20日,《冰點》周刊開例會,大家報選題。我將這個事情報了上去:「我有一個案子。一個退休的市委書記,她女兒是市警局副局長……我的話還沒有說完,主編李大同一揮手:「不用說了,趕緊去做吧!」
    
    會後,我進一步了解案情時發現,該案由公安部和高檢聯合督辦,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檢察院執行審查,當時已有結論:高文華不構成犯罪。按照程序,應該放人,但事實上,其當時卻處於取保候審。
    
    以新聞人的敏感度判斷,此事背後應有某種力量助推。
    
    採訪輾轉周折
    
    2005年4月23日,到達瀋陽後,我馬上採訪了高文華的律師周坤,她提供的卷宗讓我更詳細地了解了案情。
    
    2005年4月26日,我趕往撫順檢察院,想採訪辦案檢察官。然而,對方卻以「不方便」為由委婉拒絕提供。見此,我返回瀋陽,當夜趕去阜新。2005年4月26日上午,我分別採訪了阜新市細河區和海州區檢察院。
    
    事實上,在我之前,高文華家人已找過很多記者,紙媒和電視台的都有。高文華的哥哥告訴我,北京某報一個主任記者當時連資料都沒看,只聽了一點情況,當即明確表示做不了;另一家報社記者了解情況後,說發了個內參。我看到這個所謂「內參」直接對高文華家人說:「假的!」,因為這個「內參」和高家的舉報信內容基本一樣,一個記者沒有調查採訪怎麼能寫內參呢?
    
    高家人還介紹,該記者曾在阜新商貿城調查了一個多月,主動表示願幫他們打官司,但前提是要做商貿城總經理一職,高家應允。該記者搜集到了各種齊全資料,但在與商貿城司機許寧交談時卻說,「你要舉報高文華,王曉雲(王亞忱的女兒,時任阜新市警局副局長)說給你20萬。」高家得知此事後,收回所有資料,讓該記者退出。讓高家失望的是,該記者之後去警局報案,說高文華在經營過程中有違法犯罪行為。
    
    逐步掌握更多資料後,我決定把調查進行下去。
    
    但採訪的難點出現:我手中的材料是「結果」,但曾經發生過什麼事,以及真正原因我不了解。必須與王亞忱當面質證,否則就很難應對極有可能出現的法律訴訟。
    
    但是,如果王亞忱拒不見我怎麼辦?
    
    與退休高官鬥智鬥勇
    
    2005年4月26日下午,阜新市委宣傳部的幫助之下,在阜新商貿城5樓辦公區,我見到了王亞忱。看得出,他是個頭腦很清醒的人,多年政界生涯可能讓他相信:他可以應付任何記者。
    
    為減緩他的牴觸情緒,我故意做出疲憊的樣子:「領導非叫我來採訪,我材料都沒看完!」
    
    他開始和我大談特談其退休前的「政績」,說他如何搞改革,是名震全國的改革家,美國記者也曾來採訪他……同時,不停地數落著高文華不會做人,不識抬舉。來源:記者觀察・民聲
    
    
    他當時的語氣讓我感覺到,他不僅是沉浸於「改革家談經驗」的光環,更是在為他和一個商人爭鬥的行為做辯解。作為記者,我需要用不同方式來引入正題:他是如何成為阜新商貿城顧問的,他兒子王曉軍在商貿城的股份是如何從37.5%到50%,最終成為商貿城董事長的。
    
    「現在我們查清了,高文華從公司拿了1000萬元跑了。他在北京告狀,用的就是這個錢。你之所以能來,說明他錢花到位了!」王亞忱這樣和我說。
    
    我立即反問:「王書記,你的意思是我拿了高文華的錢,還是我們報社領導拿了錢?」
    
    「我不知道,肯定是有人拿錢了」。王亞忱這樣回應我。
    
    採訪中途,王亞忱說:「前兩天,阜新市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領導小組來我家時我提出,像高文華這樣的人,如果不被繩之以法,我就在網上公開退黨。」
    
    採訪結束前,我問:「如果案子結論與你想像的不同,你會怎麼樣?」「我剛才不是說過了嗎」?他信誓旦旦。
    
    文章就像一顆原子彈
    
    王亞忱對我的「來訪」並沒有掉以輕心,但顯然他更相信自己雄厚的「資源」。採訪完畢,我帶著大包證據剛抵京,總編輯李而亮就找到了我,「說情的已經找來了。」我把採訪的具體情況向他做了匯報,同時表示手中的材料很紮實。「那就做吧!」李而亮回答得毫不含糊。
    
    2005年5月18日,我的文章發表;同年5月19日,撫順市望花區檢察院宣布:高文華解除取保候審,不予起訴,無罪釋放。
    
    接下來的一些天,我的文章被廣泛轉載。
    
    再接下來,我接到了很多電話,對方第一句話便是:「劉記者,我和高文華的遭遇一模一樣」。
    
    讓我感到振奮的是,2005年5月27日,遼寧省紀委、公安廳、檢察院聯合成立了「5・27專案組」,調查王亞忱及其子女的問題----在一個法治國家,輿論監督之所以能發揮作用,並不是媒體代替了行政或司法的權力,而是在媒體披露事實後,行政和司法迅速有效的跟進。
    
    對我而言,這篇作品入選當年的《法治影響生活2005藍皮書》是一個很大的鼓勵。對社會而言,假如我的文章能讓大家重新關注退休高官的生活狀態,關注他如何發揮「餘熱」,那將是很好的事。同時,雖然中紀委早有文件,禁止黨政領導幹部子弟在自己的轄區內、行業內經商,但對退休官員的相關規定,暫時還存在空白點。
    
    高文華的哥哥說,「文章見報就像一顆原子彈,把保護王亞忱的力量『大壩』一下子炸毀了」。但我不那麼樂觀:一篇報導很難把新聞價值長久保存,時間長了,關注的人就少了。
    
    果然,不久後王家開始了不停地起訴、反撲。
    
    跟蹤報導的價值
    
    文章見報的幾天後,王曉雲通過各種關係找到報社領導說情,我知道的他們至少找了三位領導,但無一例外地被拒絕了。見這一招不奏效,王亞忱發狠了:告狀!他先是到全國高檢告我「泄露國家機密」----他認為的「國家機密」,其實是我們刊登了公安部和高檢對高文華無罪釋放的決定。隨後,他又到團中央舉報,說我「緊密配合遼寧省檢察院,妄圖用輿論殺人」。
    
    沒多久,我在報社看到了團中央信訪部門轉交過來的,王亞忱一尺多高的告狀材料,上面標明了答覆時間:10天之內。我問李大同需要我做什麼,他說,「不用理他!」這樣的回答,讓我心裡很安慰。如果沒有報社的支持,那麼記者就要獨自去承擔各種不堪設想的後果。
    
    2005年8月4日,王亞忱和兒子、女兒分別在北京東城區法院起訴,要求我們賠償220萬元。著名律師浦志強和周澤打電話表示,願無償為我們代理這場官司。
    
    就在我們做好應訴準備之時,王亞忱案也有了積極進展。同年9月,阜新商貿城總經理於雅君、會計科科長,阜新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相繼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王亞忱的兒子王曉軍被遼寧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王亞忱被遼寧省多個部門組成的專案組帶走,他最後的表演是:被帶走前,強烈提出要坐自己的「奧迪」。
    
    同年12月初,王亞忱、王曉軍被正式逮捕;同年12月13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駁回王亞忱及其子女起訴名譽侵權一案……直至2007年,王曉雲等也相繼被判刑。來源:記者觀察・民聲
    
    
    自2005年初趕赴瀋陽,到王曉雲被抓,幾年間,我一直關注並持續報導了此事件。最終,看到事件得到了圓滿解決,我很欣慰。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事件中,當事人高文華始終是一個弱者。我跟蹤報導此事,實際上也是對高文華命運的關注。如果王亞忱沒有被判刑,高文華在阜新還會面臨來自各方的壓力;如果不對王亞忱進行第二次起訴,沒有專案組去追回他挪走的資金,即使高文華重新擁有了商貿城的經營權,也只是守著空殼,前景茫然。
    
    採訪過程險象環生
    
    採訪此案,我多次遇險。採訪前,我了解到,在我之前,不少記者只到瀋陽與高文華的律師見了一面,之後便不再敢深入阜新實地採訪。因為他們知道面對的是警局副局長,還有治安隊副支隊長,採訪過程中極有可能被「黑」。
    
    我永遠記得2006年10月14日。那天,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對此案提起訴訟,一審開庭。
    
    在聽會現場,一開始我就發現很多人對我指指點點。為安全起見,我決定中午休庭時,或者第一個走,要麼最後走。結果,兩招都不管用,因為法庭外站了好多人等著我。
    
    我硬著頭皮剛出門,就聽有人喊,「那個穿紅衣服的就是劉萬永,別讓他走!劉萬永,你是流氓記者,你為了黑錢,騙了多少人!」,在王曉雲的指認下,六、七十個人迅速向我圍堵過來。刺耳的尖叫聲、謾罵聲瞬間摻雜在一起。幾個身穿牛仔服,腳蹬運動鞋的壯漢叫囂著:「打他!打他!」一名法警拍拍我的肩膀,說「趕緊走,別理他們」。
    
    我的第一感覺是,只要出了法院,就沒人能保證我的人身安全了。我沿著樓邊的小胡同快走,門口有計程車,我匆忙上車。司機問我去哪,我說趕緊繞幾個小胡同。我當時的感覺就是計程車開的太慢了。走了沒幾分鐘,有人打電話告訴我,「後面有三個壯漢上了計程車!」。
    
    繞了幾個小胡同,我直奔賓館。儘管庭審尚未結束,但我還是決定當夜離開。匆匆吃點東西,之後寫稿,晚上12點寫完,發回報社後,我連夜坐車趕到瀋陽。
    
    次日早上,文章見報,我接連不斷收到朋友、同事、家人的簡訊和電話,他們暖心的話讓我很感動:一個朋友讓我去唐山躲躲;總編陳小川告訴我如遇危險,及時通報……
    
    近日聽說《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被打,讓我再次想起自己的遭遇。我是幸運的,但我強烈譴責干擾記者正常採訪的行為,同時,也向所有被威脅、毆打的記者兄弟致以敬意。
    
    逼近真相的樂趣
    
    十年的工作經歷,讓我感觸很多。
    
    隨著閱歷的增加,我越來越發現追求真相的樂趣。當你帶著資料去調查,看到一些採訪對象和你周旋,用一個謊言來遮蔽另一個謊言,而你不斷地將假象拆穿,與他鬥智鬥勇,確實很有趣。更重要的是,你會有種擔當道義的成就感。就像和王亞忱的「周旋」,他是黑暗中的強者,但卻最害怕陽光。
    
    採訪過程中,我儘可能多地搜集資料,採訪更多人,儘可能讓他們多說。但是,獲知的資料越龐雜,就越考驗記者的判斷能力。這種時候,優秀的記者就應該像法官,在聽完各方陳述之後立即總結出「本案的爭議焦點」,然後才能確定下一步的採訪方向和重點。
    
    採訪王亞忱案的最初,我就面臨了這個問題。關於商貿城發展,採訪對象說法不一,很難分辨和印證。高文華說,他的股份之所以逐步減少,是因為王亞忱動用關係網、他兒女的權力來逼他;而王亞忱則說,之所以他兒子的股份上升,是因為高文華當初出錢根本沒到位。
    
    作為記者,必須保持公正客觀的新聞立場。我的處理方式是:基於一個問題,高文華怎麼回答,王亞忱如何回應,我一一陳列,讀者自會作出自己的判斷。
    
    做調查性新聞,最怕的是法律之外的力量干擾。這種干擾,無形卻有力,加劇金錢與權勢的苟合,動搖公眾對法律的敬畏。
    
    有諸多干擾,那做還是不做----要看記者堅持的信念。我一直牢記二戰時德國新教神父馬丁・尼莫拉的懺悔----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為我說話。
    
    同理,如果我們不去維護正義和公平,下一個受害者可能就是我們自己。而一旦報導,或者事件得到解決,或者有助於法制完善,有助於社會進步,那更重要。
    
    記者的職業生涯也就二、三十年,如果有一天老了,回頭看看年輕時少做了很多事,那就很悲哀。所以,現在,我得突破自己。
    
    直到今天,王亞忱案仍然沒有終結,更多真相還在陸續浮現,我會一直跟蹤報導。同時,我也會繼續努力,給讀者呈現更多更好的新聞。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記者觀察・民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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