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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台國賓館公然抗法被罰十萬元

中通社北京十九日消息:十八日上午,北京東城法院開出民訴法修訂後全市第一張「拒不協助執行」罰單,釣魚台國賓館因違反法例被罰款十萬元。

《新京報》報導,一家租用釣魚台國賓館房屋的單位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被東城法院強制執行。十七日下午,東城法院執行庭法官一行來到釣魚台國賓館北門,對傳達室的工作人員提出,希望能進入國賓館對這家單位進行強制執行。法官出示了工作證、協助履行通知和公函,並說明了案情,但遭到國賓館工作人員的粗暴對待。

當時,國賓館人員向前來執法的法官警告說,「都退到警戒線後面」,隨後,這名四十多歲的男子從傳達室走出來,拽住法警的胳膊往外拉。隨後,保衛部工作人員稱,聯繫不到領導,無法放行。

僵持一個多小時後,法官決定開具留置送達協助通知書,要求被執行單位履行判決義務,希望傳達室能轉交。傳達室幾名工作人員拒絕轉交並回屋。執行法官說,將通知書遞交給傳達室工作人員後沒多久,傳達室工作人員就將通知書從窗口扔出。

鑑於釣魚台國賓館拒絕協助法院執行,其行為已違反法律規定,東城法院執行庭決定,依據新修訂的民訴法,對其開出十萬元罰單。

記者了解到,釣魚台國賓館北門傳達室工作人員十八日在電話中證實,當日確未讓東城法院執行人員進入。他們聲稱,按照規定,前往國賓館辦事的車輛和人員應提前通知保衛部,並告知傳達室後方能准許進入,東城法院一行人當日並未提前通知,所以傳達室拒絕其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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