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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鐘:薄熙來「嚴打」,威權主義的人治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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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嚴打"新聞綜述
     "昨天,市警局通報夏季社會治安綜合整治行動戰果:為期80餘天的整治行動中,全市公安共破獲刑事案件32771起,執行逮捕9512人。
    此次嚴打鬥爭規模空前,是1983年以來最大的一次整治行動,各項打擊指標創單月歷史最高。一時間讓全市公安監管場所關押量持續上升,部分看守所、拘留所爆滿。"——重慶晚報10月22日報導
    瞧瞧這"和諧社會"中多麼"雷"人的新聞,開始還真有點不太相信呢,但事實必竟是事實,讀了幾遍後,不得不確定"確實如此"。
    長久一來,社會治安問題早就上升到國民待遇和社會公平問題,但可惜的是政府只是一直局限在"治安"層面上糾纏不休,並日積月累,為了某種政績指標而隨機把握,竟然就如同動物"發情"一樣還有"季節性",呵呵。
    ——為何就不能像人一樣"四季如一"呢?為何這些案子以前都破不了,搞搞活動就能抓出這麼多?之前不預防,難道都去"打醬油、抓河蟹"去了?
    如果本次看守所沒有"爆滿"的話,不清楚是不是本次"嚴打"還可能再"深入"一些,抓的人還會再多一些,"效果"還會更"好"一些?如果是這樣,看守所是不是還應該建得更多一些,達到像集中營般使神州遍布無處不有,才更能滿足"和諧社會"穩定之需?
    也就是在黨政軍"三權一體"的中國,才能做到"行動一開始,紀檢、督察交通、消防、戶籍、反恐、行業場所、處突等所有相關權力部門全部介入其中",凸現了集權政治社會資源調動中的高效和直接運作上的"低"成本。但這個低成本只是短期和有限的,其長期隱形成本卻是無限的,社會必然要為這種執法衝動付出更大的代價。
    請注意,其中還出現了一個此前新名詞:處突。其全義當為:得理突發事件。
    —— "和諧"中國,還用得著這種特殊時期的特設機構,其設置和存在理由是什麼?
    更甚者,"警方除採用步巡、車巡外,還實現了空中巡邏。全市區縣500多個重點要害部位,都設置了直升機降落點,一旦案件發生,狙擊手最快6分鐘可到達案發現場"。
    ——真有種"山雨欲來風滿樓","黑雲壓城城欲摧"的感覺呀!!!
    "和諧"中國,想來真得是可惜了"和諧"這個中華民族偉大的褒義詞了。
    "嚴打"是執法犯法
    "嚴打"因其隨機和無"度",本身就涉嫌違法違憲,無疑是強人政治的體現。
    就算在集權國家,因為過程中往往不具有合理的法律程序和公正透明的執法手段,處於非正常狀態的"極端個別"政權偶而用之,也只是一種臨時性應急措施,必須要慎之又慎。
    對於中國這個已進入花甲之年的成熟政體而言,放著有法而不依,卻如此獨鍾情於"嚴打治國",實在是有點"返老還童"抑或是"本性難改"了。
    這倒符合了其"暴力革命"的精神內涵,即"江山是打下來的",只有"打"才是永遠"偉光正"。也包括"民意",須經常"敲敲打打""打"個不停。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欲之首當嚴於律己。中國的法律規則是精英主義的產物,在自定的法律面前尚不能自律,卻反過來要求它人無條件遵守,何來公平?在做為統治者自己連自身的"德行"還沒有修煉到位之前,是否應該想想也要對其國民網開一面?
    除了專制國家的一家一黨之法,任何國家的法律都是不附從於任何一方的獨立體系,是針對包括從總統到平民所有公民的。這樣的法律才能顯現其權威性和公正性,才能開創出"官民雙贏"的局面。
    有了"法"這個強者的霸王條款做理由,便可以用重裝備和軍事管制這些暴力機器來應對國民的抗議行為和不滿情緒,某些環境中警察甚至多於國民,在不經意中已經走向警察國家的行列,被國人自己所厭惡的恐怖社會正在悄然來臨....但,"長治久安"的社會是靠幾天的"嚴打"來保證嗎?
    鎮壓只能得一時之穩,而不能使被鎮壓者心服口服。諸葛亮對孟獲七擒七縱,除了高超的軍事手段,更在於以德服人;以公平、公正服眾,更是現代政治觀的核心價值理念和必要組成。遠離了這些,剩下的也就只有暴政和無賴了。
    小品台詞說得好:"盲流,離流氓不遠了".....
    如今中國已自稱為"法治"大國(實為立法大國),有著相關的法律卻充目不見棄耳不聞,還要走這條"權大於法""人高於法"的荒誕之路,明擺著是當政者自己視法律為無物,縱容自己執法犯法,將執政當兒戲,長久下來其法律誠信何存?如此人為地引暴民怨,無異於自廢武功,引亂上身。
    威權主義者的人治怪胎
    "嚴打"就是一個政治怪胎,看看世界哪個國家有"嚴打"這個政策?"嚴打"的成績斐然,是不是可以從側面說明,我們的執法機關平時工作並沒有做好?如果平時管得嚴、抓得緊,我們還需要"嚴打"嗎?
    80年代的鄧氏嚴打,是在改革開放之初法制尚未健全,是威權主義政治的非常措施,其間傷及了多少無辜,造成多少家破人亡,無人能計。再追述到此前的歷次威權自保運動,有建政之前的"AB團事件""延安整風",建政之後的"鎮反""四清""反右""文革"等等數不勝數,皆是以國民的生命為代價而鋪就專制所謂的"穩定",其血腥其暴力,古今中外史所罕見,稱得上絕無僅有。
    08年本是一個多難之年,從春運雪災、藏民爭權、火炬風波、列車出軌到5.12震災、甕安暴動、楊佳弒警、喀什襲軍、毒奶毒食、房市股市下滑、經濟危機顯現,各地不斷的礦難和官民衝突事件,都在證明正在遠離"和諧社會"而去;不斷加劇的官民矛盾,說明被龍永圖們稱為"刁民"的國人在與政府硬碰硬的過程中越來越多越來越"硬氣",說明社會越來越不可調和,說明政府在已經失敗的階級劃分和財富安排後越來越鍾情於暴力和鎮壓,說明了所謂"和諧",不過是在暴力鎮壓下的一種憤捱和無言,所面對的是一雙雙噴血的眼睛。
    鍾情於"嚴打"治國,達到社會假"和諧",以"嚴打"風暴來替代毛式運動,雖名稱不同,但內質無異。這表現了為政者們的執政素質,還是停留在其祖輩們"一打定江山"的荒蠻思維之中,雖經過了半多世紀的洗禮,卻因為只喝狼奶而從不吸食"平等、博愛"的人文營養,實有其前因後果。以至於如此表現,責在"紅四世"子孫,更在其馬列祖宗遺風使然,毫不值得奇怪。
    後語
    "和諧社會"的常態是和風細雨和潤物無聲,而不是雷歷風行和驚天動地,更不是視國民為敵人的刺刀見紅和殘酷血腥。
    如何變"政策性嚴打"為常態、嚴格、公正和客觀執法,不為一時衝動的長官意志和"警績"而動用百姓的尊嚴和安定做籌碼,是為政當局要重新思考的一個大問題。
    2008.10.24.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自由聖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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