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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平:校園裡應該禁止師生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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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為什麼殘忍地殺害老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程春明的不幸遇害,引發坊間種種傳聞。其中廣為流傳的說法是,這是一起情殺案,緣於程教授和行兇男生的女友長期保持曖昧關係。警方稱初步懷疑為情殺,但校方予以否認。

我能理解校方的心態。即便真為情殺,他們也希望為逝者避諱。在中國的校園,師生戀如果成功了就是佳話,失敗了就是醜聞,何況鬧出了命案。但是我仍然想藉此傳聞來討論一下師生戀的問題。就算這一樁是誤傳,師生戀也在別處存在,這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而且有媒體已經在討論了。

首先我想說,無論程教授是否與女學生關係曖昧,那個男生都沒有行兇的理由。快意恩仇是一種野蠻的私刑,與文明的教化背道而馳。作為一個學法律的學生,他的行為的確讓學校蒙羞。

但是,假如三角戀的傳說屬實,我也對他的處境深表同情。一個青澀的學生,要去和功成名就的教授做情敵,本來已經處於大大的劣勢,更何況傳聞中這位教授是他的女友的導師,手裡拿著她的分數、評語和文憑,這些在相當程度上決定她的未來的東西。

不用說魯迅和許廣平、沈從文和張兆和等伉儷的故事,我知道,就在平凡的人們中,也有無數純真動人的師生戀。但是,這並不能掩蓋師生戀的問題。正如無論歷史上有過多少和諧美滿的一夫多妻家庭,現在也不允許它存在了一樣。

師生戀並不是一個倫理問題。從倫理的角度,我並不反對師生戀。愛情應該超越年齡和階層的限制,儘可能多地實現當事人自由意志。不過,這種自由意志的實現,依賴於當事人自主的可能性。

很多人贊同師生戀的理由,也是戀愛自由。但是,正是從自由的角度,我對它持反對態度。當老師部分地掌握著學生的命運的時候,學生不可能和他自由地戀愛。這是一個權力關係的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說,任何關係都是一種權力的博弈。前提條件就不平等的權力關係中,很難實現真正對等的自由戀愛。

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崇尚戀愛自由的西方已開發國家,普遍禁止師生戀。尤其是導師和異性弟子之間,連單獨談話的機會都不可能太多。

當下的中國,學生學習任務重,就業壓力大,如果不幸被不喜歡的老師鍾情或者騷擾,處理起來十分棘手。很多老師就利用學生這種不知所措的心態,以手中的權力牟取了私慾的滿足。又加之社會風氣浮躁,暴力影響青年,師生戀導致的兇殺悲劇,媒體報導出來的都已經很多了。

我並不是說,師生戀悲劇的遇害者就是咎由自取。恰恰相反,他們是學校制度缺失的犧牲品。我的意思是,這並不是一個道德問題,而是一個制度問題。一個老師才華橫溢,又具浪漫氣質,並不是他的錯。感情也很容易衝破道德的樊籠,如果沒有制度的約束,它更會變成脫韁的野馬。

因此,在合理的制度下,人人都是受益者。那些不正當的私慾,沒有權力濫用的支持,多半會受到克制,悲劇或可避免。那些正當的浪漫故事,仍然可以上演,不過須得推遲一點時間而已。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瀟湘晨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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