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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 黃片害人!14歲少年看後強暴少婦未遂

    一個14歲的少年看了黃色錄影後,慾火焚身。一天,他看見有一個漂亮的少婦經過,於是把她拉到僻靜處準備強姦。少婦機警應對,終於脫險。近日,這位欲圖不軌的少年被揚州市廣陵區法院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14歲少年看黃片後欲強暴少婦
    
    堤壩上推倒少婦欲強暴
    
    家住長江邊的陳冬華原來是一名中學生,由於學習成績不好,上到初二就輟學在家。雖然陳冬華今年只有十四歲,但身高卻已達到一米七幾。前不久,陳冬華在朋友家看了黃色碟片,此後就想入非非。
    
    2009年6月11日中午,陳冬華吃過中飯後就幫鄰居到大壩外的漁船上買東西,當他騎電動自行車在堤壩上行駛時,一位身著條子短袖襯衫、黑色裙子的漂亮女子騎電動自行車迎面駛來,這名女子名叫王芳。陳冬華一看她長得還可以,而且是一個人,又四下無人,便產生了要強姦王芳的念頭。他調轉車頭,騎車尾隨在王芳後面。
    
    過了一會兒,陳冬華突然加速,行至與王芳並排時,用手將王芳推倒在地。王芳見陳冬華故意推倒自己,罵了陳冬華一句。陳冬華下車來到王芳面前,問王芳罵誰,王芳說:「就罵你。」這時陳冬華一手卡住王芳的脖子,一手抓住王芳的衣服,將王芳拖至堤壩北側蘆葦叢中。王芳問陳冬華:「你想幹嘛?」陳冬華說:「幹嘛?我強姦你!」說著,陳冬華雙腿跪壓住王芳的雙腿欲強行與王芳發生性關係。
    
    關住院門抓少年
    
    由於王芳是仰面朝上順著大壩被拖下去的,所以她在蘆葦叢中是頭低腳高。王芳知道此時與陳冬華硬鬥是鬥不過他的,必須智取。於是便騙陳冬華:「你把我頭朝下腳朝上放倒在這裡,血都充到我頭腦里了,你這樣要弄出人命來的。」陳冬華一聽,怕真的弄出人命來,便問王芳:「怎麼回事?你是不是有高血壓病?」 王芳說:「我心臟不好,今天出來沒帶藥,回去吃點藥就好。你想幹什麼事,得先將我送回去。」陳冬華聽後一愣,然後突然問王芳:「你家有什麼人?」王芳說:「我家沒有其他人,就我一人在家。」陳冬華說:「把你送回家可以,到時候你得給我玩一下。」王芳說:「給呢,你先將我送回去。」陳冬華聽後就將王芳拉起來,後拽著她上了堤壩,跟著王芳騎車去王芳家。
    
    陳冬華跟著來到王芳的家門口。王芳家有一對外地夫婦租住在她家裡,王芳怕陳冬華看到家裡有人後不肯進去,好不容易將他騙來的,不能讓他跑了,故預先對陳冬華說:「我家有人呢,不要緊的,是租住我家房子的外地人。你把車子放到院子裡。」陳冬華存有戒心,將車子架在了院子門口,出現意外情況可以逃走。王芳打開院門後就喊陳冬華進了院子,並指著院子裡的廂房對陳冬華說:「這就是我住的房間,大房間已租給別人了,你先進去吧。」王芳的目的是想將陳冬華騙到廂房裡關起來,誰知陳冬華不上當,要等王芳一起進去。王芳見狀,立即將院門關上,並喊租住在他家的房客過來幫忙,這時陳冬華一邊對王芳喊:「你在路上騎車跌下來,我將你送回家,你倒不讓我走了?」一邊要動手毆打王芳,想奪門而逃。房客夫婦倆讓陳冬華不要動手,在向王芳了解了具體情況後,與王芳一起將陳冬華控制住,並打電話報了警。警察趕到後將陳冬華抓獲。
    
    近日,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少年庭不公開開庭審理了陳冬華強姦案。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陳冬華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暴力手段欲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其犯罪時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依法應當減輕處罰;其已經著手正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鑑於陳冬華系未成年人犯罪,強姦未遂,未造成嚴重後果,認罪態度較好,故法院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責任編輯: 沈波  來源:現代快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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