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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驚人一幕 滿臉血肉模糊人群哭喊聲震天動地

—貴州烏江構皮灘水電站征地引發官民大規模衝突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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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生觀察工作室收到貴州省開陽縣花梨鄉清江村村民的投訴,他們給我們寄來了許多材料、資料。經過具體了解我們得知,因國家級重點工程,歸屬於華電集團,貴州省「西電東輸」標誌性工程,建立在烏江上的構皮灘水電站的建設,清江村及附近多個村村民的地被征、房被拆。由此幾年來引發多次大規模官民、警民衝突,導致村民、官方數十人死傷。到今天(2010年1月4日),清江村有六位村民被判刑,現還在獄中。

2005年,構皮灘水電站及其配套工程——久銅復建公路進入施工階段。久銅復建公路涉及到清江村水進坎組和河邊村等附近多個村組農民的土地被徵用,政府當時徵用土地的補償價為:旱地7773.8元/畝,水田10561.6元/畝,村民們對這個補償標準不認可,認為太低。因此,清江村、河邊村組等到多個村組的村民一直要求在問題沒解決前不要施工,並採取了一些阻止行為。

2005年12月28日,開陽縣當局調動大批警力、政府工作人員強行施工。當日8:00—9:00之間,當地官員帶領大批工作人員及機器設備、防爆隊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強行施工。村民們聞訊趕到現場,與政府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在之後僵持一段時間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防爆隊用橡膠棒對村民進行驅趕暴打,他們的這種行為激怒了村民。雙方發生衝突,村民將貴州省305省道公路340KM===341KM路段堵斷。直到12月 30日,當時的縣委書記胡紅霞才親自出面協調此事,胡紅霞當招數千名群眾公開承諾:「這次事件,錯在政府,我代表縣委、縣政府向大家道歉,並保證今後沒有和群眾達成共識前,決不動工」最後,村民代表閔壽明、汪朝倫、吳兆華、吳兆詠、鍾開友、李光春等人與政府官員進行了交涉、協調。從此,上述幾名村民代表就被盯上了,而當地村民的維權、抗爭活動仍在繼續。

2007年3月29日,開陽縣警局,以煽動群眾鬧事(指2005年12月28日事件)為由,將閔壽明夫婦二人抓捕。3月30日,群眾自發性將公路阻斷,要求放人,政府迫於群眾壓力,只好於4月1日將閔壽明夫婦釋放,汪朝倫、鍾開友等人再次參與了交涉。

在僵持了二年多之後,2007年7月份開陽縣政府委派移民局、交通局、縣人大等單位會同清江村委及花梨鄉政府與群眾代表(20多人)正式協商,最後達成共識,並簽了協議。協議規定,征地按貴州省2004年5號文件補償標準執行,「徵用旱地按13608元/畝,水田按 19960元/畝補償。」「橋兩頭各留100米,必須在補償資金兌現後再動工,兌現時間定於2007年10月30日以前」。可就在當年的8月24日,補償資金並未兌現,施工方貴州騰龍宏升投資有限公司工程隊的挖掘機就挖超界線幾十米,群眾不得不再次將工程堵下,施工也被迫停下來。

2008年1月11日上午8點左右,花犁鄉鄉長楊平打電話給清江村村民代表吳兆詠、吳兆華、鍾開友、汪朝倫,要他們到清江村委會協商「劃宅基地」。四人接到電話後,剛走到村委會、就被十多名公安人員用蒙面塞嘴的手段塞進警車拉走,未出示任何證件。當地群眾聞訊後,迅速趕到村委會說理,群眾剛走到碼頭(地名)距水井坎寨子約400米的地方就被幾百名警察截住,一場大規模的衝突由此爆發。

警察見到村民後,不問清紅皂白,舉起橡膠棍不論男女老少,對準頭部就狠打,還放警犬撕咬,有的甚至用石頭狠砸。村民李光平(男、62歲)當時傷情最為嚴重,拖到醫院後,當天晚上8點左右死亡。當年72歲的李金碧女士被一名警察打倒後,另外幾名警察也圍上來拳打腳踢,當場昏死。有一名政府人員也在衝突中重傷。隨即,政府方面調來更多人員,當時滿山遍野站滿了大批警察和穿迷彩服的地方政府官員,開陽縣警局副局長李遠昭下令。「給我狠狠的往死里打!」滿臉血肉模糊的群眾哭喊聲震天動地,有的政府官員無動於衷,還高喊「打得好,」這次衝突導致當場被打傷的群眾有80多人,重傷36人,(60歲以上的14人婦女18人)。

有目擊者記述了這場衝突的情況:「我們過橋後來到江邊,隔江(約六、七十米距離)一看,對岸江邊通往一個小寨子的馬路上,大隊的武裝人員和軍犬朝小寨列陣涌去,一些武裝人員迅速占領江邊山坡的高地上,穿藍衣的警察和穿軍裝的防暴隊員足有一百多號人,個個頭戴鋼盔、身穿防護衣、手持盾牌和警棍,喊聲陣陣;馬路的另一頭數十米外,幾十個花花縷縷的農民手持木棍迎頭而來,打頭陣的全是婦女和老人,眼看兩支陣容懸殊的隊伍越逼越近,江對岸的群眾(包括我們在內)開始吶喊:」不要打——不能打啊!『,但那邊已是棍棒聲、哭喊聲混成一片,女人們迅速敗下陣來,後邊的男人們拾起石塊妄圖越過頹敗的女人,投向混戰的人群,武裝人員一邊用盾牌遮擋一邊也用更加密集的石塊,投向混戰的人群。石塊像雪花一樣在天上飛舞,棍棒的敲擊影音鞭炮一樣在江邊鳴放,哭喊的聲音像沒媽的羊糕一樣在馬路上哀嚎「。

2008年1月11日,汪朝倫、吳兆華、吳兆詠、鍾開友四位清江村民代表於被抓的當天即被逮捕。本處於取保候審狀態的村民代表閔壽明也於2008年3月5日再次被逮捕,而另一村民代表李光春2008年1月13日因涉嫌犯敲詐勒索罪被刑事拘留,1月16日被逮捕,同年5 月19日被取保候審。

2008年5月4日,汪朝倫、吳兆華、吳兆詠、鍾開友、閔壽明被開陽縣法院宣判罪名成立,汪朝倫被指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吳兆華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吳兆詠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行三年零六個月;鍾開友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閔壽明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李光春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有期徒三年,緩刑四年。

上述五人所謂「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法院方面採用的都是2005年12月28日那次官民衝突。汪朝倫、吳兆華、吳兆詠、鍾開友的所謂「敲詐勒索罪」,是指四人「敲詐」了施工方貴州騰龍宏升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黎慶宏人民幣現金58000元,而四人稱這筆錢是黎慶宏的補償款,也是他願意的。

被終審判決後,汪朝倫、吳兆華等均進行了申訴,但均遭駁回。

2009年6月3日,清江村村民黃正海在自家被拆遷的房子的廢墟上搭棚居住,結果被抓走。2009年11月3日黃正海被開陽法院一審判處四年有期徒刑,罪名仍是黃正海參與了2005年12月28日那次衝突。

據悉,位於烏江上的這座構皮灘水電站涉及征地、拆遷、移民數千人,就在我們即將成本篇稿件時,我們又收到開陽縣龍水鄉村民代表姚先生的投訴,反映他們村土地因構皮灘水電站水位上升,村里土地被淹幾千畝,導致村民不滿。而在花梨鄉清江村等村,許多村民的房子又被拆遷,許多人現搭棚居住、露宿野外,這些情況我們將另文關注。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民生觀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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