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砍、投毒、縱火、駕車撞人,轉型期的中國,報復社會犯罪案件頻頻發生。
天生殺人狂?精神障礙者?性格有缺陷?報復社會事件的集中出現,恰恰和整個社會轉型帶來的急劇變化有關
鄭民生決定實施他的「復仇計劃」:手刃30名「貴族小學」的學生。沒有任何先兆。
2010年3月23日早晨,小區阿姨看到鄭民生像往常一樣出門鍛鍊,他踏著小步,拍著一位晨練老人的肩膀說:「走,咱們跑步去。」
20分鐘後,血案發生了。福建南平實驗小學門口,鄭民生手握尖刀快速走向學生人群,提起一名小女孩,直刺她的頸部,尖叫聲四散開來,短短55秒,13 名小學生倒在血泊中。
他為什麼濫殺無辜?南平政府給出的結論是:「與原單位領導有矛盾,辭職後謀職不成」及「多次戀愛失敗」導致心理扭曲故意殺人。但這種說法顯然不足以服眾,更多的人認為,這既是個人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從2001年「靳如超特大爆炸案」,到2005年「王斌余討薪未果殺人案」,再到今年鄭民生製造的南平血案,回望這一起起惡性案件,我們發現,每一起都各有不同,卻又極其相似——看似獨立的殺人事件背後是更為深刻的社會危機。
當殺人不再是「冤有頭,債有主」式的復仇,而是面向公共群體的武力報復時,就成為一種恐怖性質的犯罪,一些專家稱之為「報復社會犯罪」。
刀砍、投毒、縱火、駕車撞人……
梳理近年來發生的多起舉國震驚的「報復社會」案件,會發現這些案件主要有幾種表現形式。
跟南平血案相似,「最兇殘」的報復社會事件當屬攔街殺人。2009年的「湖北隨州特大殺人案」兇手熊振林,用斧頭、錘子和叉先後殘殺8人,其中6人是熊所雇用的垃圾站幫工和隔壁鄰居,2人是其收留的智障人,再加上自己的情人及其年僅2歲半的孫子。
名單上的「瘋子」還有去年11月26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特大殺人案」兇手溫鐵栓、去年11月16日「昆明祿勸縣特大殺人案」的兇手陳文法、2007 年底「陝西省漢陰縣殺人案」兇手邱興華……
此類手段通常殘忍而低劣。斧頭、錘子、砍刀,他們操著並不複雜的兇器,指向的往往是與自身並沒有利害衝突,更談不上不共戴天的無辜者。
投毒則是「最隱蔽」的一種報復社會方式。從2002年南京人陳正平湯山投毒,到今年宣布偵破的河北呂月庭「毒餃子案」,聽聞者無不心有餘悸。
相較而言,縱火是「最不可控」的一種報復社會方式。2009年6月5日,62歲的張雲良將汽油攜帶至成都市9路公共汽車上,並故意引燃,導致27人死亡(包括張本人),74人受傷。同年12月12日,湖南益陽人劉愛兵則在他所在的小山村製造了一起導致12人死亡的縱火殺人案。
駕車撞人則是「最隨機」的一種報復形式。今年2月1日,天津人張義民劫持一輛大客車,橫衝直撞好幾條大街,先後釀成22起車禍,致10人死亡、11人受傷。去年6月23日,廣東惠州公共交通司機李國清為發泄不滿,竟然獨自駕公共交通在市區狂奔,造成27輛機動車受損,4人死亡。
而在此前的2005年9月11日,自感倍受歧視的農民工艾緒強劫殺計程車司機後,駕車沿北京王府井大街由北向南高速行駛,先後將9人撞倒,2人死亡,7人受傷。
甚至還有人選擇外國人作為報復對象。2008年8月9日,對生活失去信心的杭州人唐永明在北京鼓樓持刀行兇致使一名美國遊客死亡,行兇者隨後跳樓,當場死亡。
並非天生殺人狂
在每一起報復社會事件發生後,首先清晰展現的都是殘酷血腥的犯罪現場,而兇手的面目常常在公眾面前一團模糊。
他們為什麼「濫殺無辜」?精神障礙者?性格有缺陷?理由似乎都不夠充分。
梳理這些案件會發現,一些兇手在慘案發生前,幾乎沒有跡象顯示他們會轉眼間變成兇徒。
鄭民生在鄰居中口碑就很好,鄰居說他跟人打牌,贏了錢便會請牌友喝飲料,輸了錢也從不賴帳,他還常常替人免費看病,免費拿藥。據說鄭民生特別膽小,一次牌局,鄭與鄰居發生爭執,對方還未動手,只提高了嗓音,他就嚇得坐下,手不停地抖,所以至今鄰居也想不明白,他為什麼有膽量殺人。
張義民撞人案發生後,與張家僅一牆之隔的一位大嫂連連說,「他是個挺好的、挺不錯的人……」
而邱興華殺人後並不及時逃離,在現場呆了10個小時,還留下借據,這一切都不符合常規。到底屬於「變態人格」還是「精神病人」,圍繞邱興華匪夷所思的殺人動機,精神病專家、法學界權威與主審機關陷入一場前所未有的爭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