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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滅門案一審嫌犯翻供 被判死刑大罵法官無恥

  艾建國聽宣判時一臉冷酷 徐高純 攝

 「真××無恥,要我的命!」聽到死刑的判決結果後,艾建國不滿地衝著法官嘟囔。在旁聽群眾驚詫憤怒的目光中,他被押出法庭,作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

  就在一年前,艾建國是個讓人震驚的名字:南京藍山國際公寓發生滅門血案,一家三口在家中慘遭殺害,警方趕到現場時,艾建國就在屋子裡,渾身血跡。作為這起恐怖血案的最大犯罪嫌疑人,艾建國先是承認殺人,爾後又矢口否認,並在庭審中製造出「兇手是另外三個男人」的離奇說法。

  法院審理後駁斥了艾建國的辯解,並根據大量證據認定他就是殺人真兇。昨天下午,南京中院一審判處艾建國死刑。那起殘忍滅門案的動機,或許將永遠是個謎。

  案件回放

  兇殘滅門後現場被抓

  去年7月14日,南京先聲藥業公司里的員工們開始議論一件事:公司的一位副經理徐某突然聯繫不上了。原來,徐某本應於13日下午乘飛機出差,但是公司查詢發現他並沒有登機。為了聯繫上他,公司反覆撥打他的電話,但始終無法接通。

  為了防止出現意外,公司派人來到徐某所居住的小區藍山國際公寓。兩個員工向物業說明情況後,物業帶他們來到徐某家門外按門鈴,但無人應答,可是從樓道中發現徐某家的空調正在使用,電錶也在轉。於是物業又下樓尋找徐某的轎車,結果發現車停在樓下,而且後備箱沒鎖,車裡還有新鮮的水果。「會不會是煤氣中毒?」物業人員於是撥打了報警電話。

  警察趕來後,也認為情況異常,於是叫來鎖匠。鎖匠剛剛打開門,一股異味就傳了出來。門打開後,濃重的臭味讓人掩鼻。室內一個男子正向廚房方向跑動,他嘴裡說:「我跟你們走。」門廳過道有被子蓋著一個人形的東西,上面滿是鮮血。警察馬上將該男子制服,並用手銬銬上。「我叫艾建國,我用錘子殺了3個人,他家欠我30萬元不還。」他在樓道里告訴警察。警察接著進屋觀察,果然又發現了兩具屍體。恐怖的是,3具屍體都不完整,明顯有分屍的跡象。警察於是將艾建國作為重大嫌疑人帶進了派出所。

  判決現場

  宣判後對法官爆粗口

  昨天下午3點,艾建國手腳都戴著鐐銬,在兩名法警的押送下步入庭審現場。34歲的艾建國有著碩士學歷,身體略胖的他表情平靜,完全看不出其兇殘的一面。坐到囚椅上後,艾建國依然很鎮定,目不斜視地盯著法官。在法官宣讀判決書時,他不時將身體歪向一邊,歪著頭將目光投向前方的天花板,似乎這是一場與他沒有任何關係的判決。

  死刑的判決沒有出乎人們的意料,艾建國應當也早有預期,他很快站起來被法警重新銬上帶走。

  在死者家屬的厲聲譴責當中,艾建國突然衝著法官說:「真××無恥,要我的命!」

  被帶到羈押室後,法官來到艾建國的面前,要求他簽收判決書。出人意料的是,艾建國堅決拒絕簽字,還反覆指責法官:「你怎麼這麼判!」

  由於他不願簽字,法官只能收回判決文書,並詢問他是否打算見見家人。「不要了,不會等到那個時候的。」艾建國也不想再與家人見面,可能是他覺得自己已經去日不多。「這是黑幫乾的,這是一個陰謀,我是被陷害的!」他最後仍然這麼申辯。但顯然,沒有人還會相信他的說法。

  法庭內外,被害人徐某的兩個姐姐哭得尤為傷心。她們說,弟弟是個好人,對艾建國一直很不錯,弟媳戴某還曾經為艾建國介紹過女友。她們覺得,正是弟弟缺乏警惕意識,才會招來殺身之禍。艾建國在宣判後對法官爆粗口,更加激起了死者親屬們的極端憤怒。徐某的大姐指著艾建國同樣爆了粗口,哭著要衝上前動手。

  「你到底為什麼要殺人!」一個親屬衝著艾建國的背影怒吼。雖然法院認定艾建國就是真兇,但是他的殺人動機至今仍然是一個謎,親人們每每想到這個謎,就感到心如刀割。

  狡辯

  「兇手不是我」

  艾建國曾經是死者徐某的同事,兩人交情不錯。艾建國離開藥業公司後,徐某還曾經為他介紹過業務,徐妻戴某也曾經為他介紹過對象,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竟然讓艾建國要對徐某全家痛下殺手呢?

  艾建國在派出所第一次交代中承認自己殺人,可隨即他轉變口風,聲稱「兇手不是我」,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還說出一個離奇的故事。雖然時間過去了一年,案件也經過了公檢法三道關,但艾建國仍然堅持他的那套說辭,而且說得神乎其神——

  去年7月11日下午5點多,我經過電話聯繫,到藍山國際公寓去拜訪徐某。我進入他家時,家裡除了徐某和他的女兒外,還有三個男子。我進去後,看見徐某與三個男子在用蘇南話吵架,我就提出來要走,但三個男子不肯我走。我看見三個男子很兇,就交出身上的錢。後來,三個男子讓我與徐某和他女兒出門吃晚飯,並給了徐某幾百元錢。吃晚飯時,我付了100元,徐某付了幾十元零錢,後來徐某在銀行取了錢,還給我100元。之後,我們三個回到這裡,繼續被三個男子控制在家中。

  第二天下午,徐某妻子探親回來,敲門進入。之後,他們與三個男子之間繼續用蘇南話爭吵。後來,兩個男子將我與徐某帶到書房,讓我們二人並排跪下,其中一人用鐵錘猛擊徐某頭部,徐某當場倒地。一男子讓我出來,我出來時,見戴某已經倒在過道上。

  三男子威脅

  三男子威脅說:「如果你被抓,就說徐某借了你30萬元錢不還,是你殺了人!」

  後來他們讓我出門扔東西,我就將裝有東西的塑膠袋拎出去,扔到小區大門外橋下一個打開蓋子的下水道里。我扔完東西又回到這裡。後來,三個男子還讓我外出買切割機,給了我幾百元錢。我就到附近的金橋市場買了切割機,並向店主說是要切骨頭用的。店主將切割機等物送到電梯裡就走了,我就把物品送進門。

  我外出時,他們都威脅我不要亂動,說有狙擊手在盯著我,我出於害怕,才不敢亂動。後來,公安到來時,我就說我殺了人,是因為徐某欠我30萬元不還。

  狙擊手跟蹤

  荒唐情節被一一駁回

  事發後,警方提取的監控錄影證實,7月11日晚,被害人徐某和女兒與艾建國共同進入家中,此後徐某和女兒再無與外界聯繫的跡象;7月12日下午4點多,戴某進入家中,此時艾建國仍在室內,而此後戴的親屬也無法與戴取得聯繫。

  在大量證據面前,艾建國的說法漏洞百出。法律援助中心為他指定的律師也沒有為他作無罪辯護。律師說,證據對他很不利,因此也只能作有罪辯護。

  「被告人艾建國連續殺害被害人一家三口,造成滅門慘案,其中一名被害人還系7歲幼女,並且艾建國在犯罪後殘忍地肢解被害人屍體,犯罪手段極其殘忍、人身危險性極強、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犯罪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法官最後用了4個「極」字來描述艾建國的罪行,並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艾建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死者家屬138萬多元。

  精神鑑定:艾建國精神完全正常

  如此翻供,是故意的,還是精神失常所致?司法鑑定最終表明艾建國的精神完全正常。法院認為種種證據充分證明艾建國殺害三人並分屍,足以排除懷疑。

  證據證實:現場只有艾建國一人

  艾建國說,公安人員在2009年7月14日開門進入案發現場時,殺人的三個男子仍在室內。但是率先進入現場的兩名警察以及在場的物業和鎖匠等多名證人證實,現場僅發現艾建國一人,而且公安人員立即控制艾建國並封鎖現場。同時,公安現場勘查筆錄和刑事攝影照片證實,警方接到報告後,立即派出一批警察趕赴案發現場,勘查中發現現場室內各窗戶和窗簾均呈關閉狀態,沒有發現有其他人員的可疑痕跡。

  而艾建國當場供述其殺害了三人,他在公安機關接受第一次訊問時,也供述其殺了人。

  證據證實:艾建國身上有死者DNA

  公安機關出具的現場勘查筆錄、刑事攝影照片、物證檢驗報告書、人身檢查筆錄、手印、足跡鑑定書等證據證實,公安機關從艾建國內褲、襪子和現場椅背上都提取到了三名死者的DNA。公安還在艾建國的褲子口袋內發現一隻皮夾,內有被害人徐某的銀行卡。

  根據艾建國的供述,公安在藍山國際公寓西北方金川河橋下方一窨井內的水流上方鋼筋混凝土橫樑上,發現並提取大量人體組織,經鑑定各人體組織DNA分別與三名被害人心血DNA相同。

  公安機關提取的監控錄影、艾建國的供述和辯解以及多個證人證實,艾建國在7月11日晚進入現場到14日被抓獲期間,曾多次獨自一人攜房門鑰匙進出案發現場,他兩次外出時間長達70多分鐘,並進入人員眾多、環境複雜的裝飾城、超市。按照他的說法,有三個男性兇手的存在並派出狙擊手跟蹤,但是仔細推想,三個兇手不需要甘冒極大的暴露風險讓艾建國多次一人外出,而且艾建國也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報警或逃脫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新民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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