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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釣2號被政府10艦押回 保釣會對政府表示失望

釣魚台二號(右)出發後,一直有多艘水警輪在旁高速隨行,全程監視。(朱永倫攝)

「釣魚台二號」出發後,有多艘水警輪一直尾隨,船上警員更拍攝整個過程。(李紹昌攝)

昨深夜11時20分左右,「釣魚台二號」隨3艘水警輪返回西灣河水警基地,船主羅就下船,其餘6人之後將船開走。(朱永倫攝)


「釣魚台二號」船主羅就(右一)等7人,今日零時20分離開西灣河水警基地,民間保釣人士何俊仁(左三)、曾健成(左二)及梁國雄(左一)等已在基地外守候,即上前了解情?。(朱永倫攝)

保釣行動委員會不理海事處的禁令,昨午派出「釣魚台2號」(保釣2號),前往釣魚台海域「捕魚」,海事處和水警派出10艘快艇和船隻跟隨,並於晚上兩度截停該船,認為船上各人是去宣示主權,違返有關規例,因而被禁止離開本港海域。保釣2號於晚上11時許被押返西灣河水警基地。

  海事處和警員上船調查

中日兩國關係因釣魚台撞船事件陷入高度緊張之際,香港7名保釣人士,包括「釣魚台2號」船主羅就及6名保釣行動成員,不理會海事處的禁令,昨日下午由長洲碼頭啟航出發,船上配備漁網及捕魚工具,而於船隻啟航時,羅就更於船邊高呼:「我們正式出發出海捕魚,我哋架船從此做番正行,做正行出海捕魚。」

他強調,身為中國特別行政區的漁民,可到任何中方海域捕魚,而釣魚台一直隸屬中國領土,故今次出海捕魚是合法及合憲。他又指,「釣魚台2號」船長逾30米,為合規格的遠洋漁船,而船上的物資足夠應付3個月所需。

不過,他表示,「釣魚台2號」啟航後,海事處和警方派出的大批船隻和快艇便緊隨在後,到傍晚6時20分左右,在駛近橫瀾以東300米,即將進入公海水域之時,遭到5艘「山貓」快艇、4艘水警快艇及1艘海事處船隻包圍,並著令「釣魚台2號」停航,海事處和警員上船調查。

政府發言人在回應查詢時說,經過傳媒多次廣泛報導,有理由相信漁船不是出海捕魚,而是到釣魚台宣示主權,而船上接載的並非船員而是乘客,違反相關的規定,故禁止漁船離開本港水域。

同時,司法覆核結果確認海事處發出的指示是合法及有效,而有關船東亦未有就判決提出上訴。在保障船隻及船上人員的安全,及其他海上使用者的權益前提下,海事處處長依法發出指示拒絕允許船隻離開香港水域。

  湯家驊指不受海事處管轄

  保釣委員會主席陳妙德稱對政府的決定表示失望,認為船隻出發至屬於自己的地方仍被阻攔,認為政府處事軟弱。而另一名行動成員曾健成則表示,海事處不應阻撓漁船出海,他批評特區政府以莫須有的理由阻攔他們前往釣魚台,是害怕得罪日本。

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海事處作為政府機構,不應道聽途說,若處方有任何懷疑,應該要求船長給予合理的答案。而當船隻離開香港司法管轄範圍後,船員一切的行動,都不受海事處管轄。

另外,民主黨一批代表到日本駐港領事館抗議,要求日本立即釋放被扣留的中國漁船船長詹其雄,讓他可以儘快歸家與家人團聚過中秋節

明報專訊】總理溫家寶嚴詞敦促日方立即放人之際,香港港保釣行動委員會昨日派出「釣魚台二號」前往釣魚島宣示主權。不過,海事處指船隻「違反登記捕魚及不得載客的規定」,禁止他們離開香港水域。 「釣魚台二號」不理禁令堅持出發,至傍晚駛到橫瀾島海域、近狗髀洲附近被截停,雙方僵持近5小時後,「釣魚台二號」被迫折返。

自保釣委員會透露有意前往釣魚島後,政府部門特別關注「釣魚台二號」動向,上周五,食環署以「有老鼠」為由登船檢查。至周日,「釣魚台二號」在將軍澳海域捕魚時,海事處人員上船安全檢查,指控船上人員未持有合資格牌照;周二更發出禁令,禁止他們駛出香港水域。

「閱報得悉」 海事處﹕不得載客

海事處發言人解釋,「釣魚台二號」屬第三類船隻,是不得載客、只能純作捕魚用途,但處方從報章上得悉,「釣魚台二號」有意前往釣魚島宣示主權,處方有理由相信他們不是捕魚,遂引用《商船(本地船隻)條例》賦予權力,禁止駛離香港水域。

保釣委員會未理會禁令,昨早如常出海闖關。主席陳妙德強調「釣魚台二號」沒有載客,全部船員都是出海打魚,他更揶揄特區政府,「自己船去自己的地方都不可以,我感覺到政府好軟弱」。

「釣魚台二號」一行7人,包括保釣成員兼船主羅就、民間電台成員楊匡及潘達強,後兩人為此更考取船主及大偈牌照,加上受聘上船的4名水手,委員會表示船員資格及數目都符合法例要求。

一行7人昨午1時先在長洲交代詳情後出發,羅就對覑鏡頭高呼「我們正式出海捕魚啦,我們的船從此做回正行,撈正行去捕魚」。 「釣魚台二號」出發後,一直有水警輪及海事處船隻在旁監視,但未有干預。

筲箕灣「表演」捕魚一小時

船隻由長洲出發,經中環對開海面,下午4點左右到達筲箕灣避風塘補給,成員更即席「表演」捕魚,把多個直徑約一米的鐵籠拋入海及撒魚網。其間,水警輪一直在遠處觀望,有警員拿出攝錄機拍攝過程。

「捕魚」近一小時後,「釣魚台二號」約在下午5時半向東面海域駛去,7艘水警輪及1艘海事處船隻緊緊跟隨。待「釣魚台二號」甫駛離香港水域,大約6 時半,兩艘水警快艇加速上前截停船隻,以「協助海事處調查」為由上船檢查。由於大批傳媒租船跟隨採訪,同樣駛離香港水域,水警遂勸諭傳媒折返。

其後水警放行,一行人晚上到蒲台島讓船員用膳。至晚上8時許,水警再度上船檢查。折騰兩小時後於晚上10點半,把船押回西灣河水警基地,抵已是深夜11時許,結束為時近10小時的「保釣之旅」。

指執法欠根據 或訴諸法律

保釣委員會主席陳妙德批評水警執法欠缺法律根據,「我們犯了什麼事,他們都說不出來,真是豈有此理!政府說我們想去釣魚台,但想想就是犯法嗎?真是非常可悲!」他表示,委員會稍後會諮詢律師意見,決定是否就政府執法作出法律行動。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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