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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維權女作家胡琴呼公開信:如果我死 中共乾的


    
給親朋的一封公開信

    
    
    親愛的親朋好友以及所有對我關注過的人們:
    
    你們好!
    
    現在向各位鄭重聲明的同時謹以此信道別。
    
    自從1995年的10月15號開始到現在無數次的紛繁的磨難對我的身心摧殘太無情了。似乎這個社會不允許我存活。但是我歷盡艱辛走過來了,15年的無奈何止用不如意表達的了的。但是我的生命不屬於我一個人,所以即便是我承受不了也得承受。我不會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的。不過,近幾個月來的種種跡象表明,我也許會被消失、被猝死、被精神病、被自殺,都有可能。如果你們聽到我離開這個世界或失蹤的消息後,不用去猜測自殺或他殺,絕對是和中共警察機關或安全機關有關係。是他們所為。近期的跡象表明近日內他們會採取措施的。也許監視居住,也許拘留,至於法律實體和程序等估計他們不顧吧。
    
    我自身是期待看到中國體制的變革,而看不到那樣的變革死去是不瞑目。但是身不由己的消失是我左右不了的。一個隨時都有可能遭到迫害致死的人安排好後事還是應該的。所以寫了這封信,意思就是不要留下一個撲朔迷離的結局讓人猜測。首先把謎底用這種方式公開吧。
    
    還有,拜託各位好友,等到我出事了,馬上通知我的兒子,叫他趕緊申請政治庇護,以防不測。不要讓他步我後塵,終身被人摧殘,雖然背井離鄉,總比失去自由好一些。無論是我的選擇還是我提醒兒子的選擇,都是無奈之舉,是被逼的。是公安機關逼我做極端的選擇。
    
    由於我的性格所致,交談中對親朋多有傷害,這裡請求親朋好友們給予原諒,我沒有惡意的。這也許是所謂的"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吧。我沒有恐懼與悲哀,因為我還是相信輪迴的,也許在那個世界我見到我的父母以及所有不願意失去而已經失去的人們。我對他們曾經的怠慢與傷害,我到那個世界後懇請他們的寬容。
    
    有人說我已經精神分裂了,那就算精神分裂吧,我無意爭辯,繼續活著的時候都沒有過爭辯瘋與否,何況一個要死去的人沒必要去辯解的。瘋了也不會自殺,這一點你們相信我吧。
    
    祝福你們有生之年看到我期待的社會,到時候我的兒子會告訴我的。在那個世界我也會欣然的。
    
    
    你們的親人朋友以及曾經有意無意傷害過你們的人:
    
    
    高布如特·胡琴呼
    
    2010-11-10
    
一個"囚徒"的日記

    
    我被無端地在家裡監禁已經24個小時了。11月11號,家裡來過人口普查的和片警,他們這兩次的訪問我沒猜測是有問題的。下午大概14點的時候我看外邊下著大雪。每年的第一場雨,第一場雪我都是出去散步的。那天我是感冒了,頭很痛,屋子裡由於暖氣報停而陰冷。我下樓走走,順便拍幾個雪景。剛出樓道門就有兩個便衣跑過來問"要去哪裡?",隨後很客氣地介紹說"我是科爾沁區警局的王波","你跟我們走一趟",我說我先去一下線吧,把這個消息轉告一下親朋好友,不然我突然消失了,他們會擔心的。你們跟著去也可以。他們不讓我去。到了科爾沁區警局,等待他們的局長在外邊站著(他們不讓我下車,我硬下去的,在他們車裡我感到窒息)。很長時間後他們的一個副局長耿樹瑛來了。進他的辦公室他就說"我們這是保護你",我問"有人要害我嗎?"他說"是",我說" 那人就是你們公安機關",他說"聽說你寫遺囑了,自殺什麼的",我說"我的隨身碟可能帶在身上,你的電腦也開著呢,我給你考唄吧,你看一下我自殺不自殺,看了不就清楚了嗎?"他氣急敗壞地說"我不看,我不看,你列印給我吧",我說我沒有印表機時他說"象你這樣的人怎麼沒有印表機呢?"(什麼邏輯?呵呵)我說"我曾經有,但是你們沒收了我書之後……"我還沒說完他喊了"我沒收了嗎?我沒收了嗎?"我說"我面對的是你們公安機關,你我素不相識,我說的不是你個人吧?",他還是說"我沒收了嗎?"。象這樣邏輯混亂又不講理的人我無話可說了 ,我表示我不說話了。他說"你現在回家的話把你送回去"我馬上站起來出來了。後邊耿樹瑛在氣急敗壞地喊"送她回去,跟著、看著!"就這樣我成了"囚徒"。 12號早晨我要出去倒垃圾,門口站著3個便衣,問去哪裡?我知道他們會不讓我出去的,所以我掏出200元讓他們替我交付一下電費和電話費,他們答應了,但是垃圾讓我自己仍,我放到門口回屋了,估計是打掃樓道的人拿倒的吧,我就不知道了。他們交付了電費我話費把單子送回來了……
    
    到現在為止自始至終他們沒有和我正面提出過為什麼。我估計是哈達要12月10號出來了,我在博克上寫過去迎接的想法,如果我沒猜錯的話就是因為這個他們這樣歇斯底里。還有28天啊,他們是怕我出去宣傳吧?我這僅僅是猜測而已。
    
    監視居住是針對刑事犯的,他們也沒辦理過任何手續,這個做法無論是法律的實體上還是程序上都是違法的。
    
    我想,公安部門別說尊重他人的權利這樣的普世意識,連人的最基本的友情都不認可了。哈達我們是同窗好友,他的愛人也是我多年的好友。哈達經歷了長達15年的監獄生活,現在刑滿釋放,難道從朋友的角度去接都不可以?天理何在?即便是殺人犯的朋友也可以去接的吧?!
    
    從1995年12月15號到現在接觸過無說的警察,他們的共同口頭禪是"我們是奉命行事",每次我問"你們應該叫人警察察吧?"現在他們是官員的警察,黨的警察,黨是官員掌控的,所以官員的指令是他們的天職,而人民的安危不是他們的天職。我和他們說"現在貪官這麼多,一旦一個壞傢伙給你們發了錯誤的指令,你們當天職執行了,那是對百姓的犯罪"他們誰也沒回應過這句話。
    
    我沒有網絡,現在寫這個是希望某個時候能蹭網(搜索到沒有設置安全措施的無線網)後發吧。我想他們的24小時監守可能延續到12月10號以後。 11號晚上我打電話給通遼市警局的人說"即便是我自己不去接哈達,你們也應該動員我去,因為哈達的事情舉世矚目,國際上的媒體都會關注的,哈達和他妻子新娜我們之間的友情認識我們的人都知道的,如果我出現在那個場合大家都會認為你們公安機關對我採取了措施,何況你們已經採取措施了。這樣對你們有什麼益處?還不如讓我去,我去了能出現什麼大事嗎?你們不放心可以跟著不是嗎?",但是他們哪裡聽得進去啊,監視居住還在繼續。
    
    這個日誌能不能發出是未知數,想發出去是希望有良知的人們了解公安機關違法操作的事實和一個無辜的女人的遭遇,由此及彼,大家想像一下輪到你自己會怎麼樣?
    
    
     "囚徒"高布如特·胡琴呼
    
     2010年11月12號晚
    http://www.smhric.org/Chino_325.htm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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