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宋山木強姦案要脫身?官方:床單未驗出血跡

備受關注的知名教育機構山木集團前總裁宋山木涉嫌強姦案於上周再次開庭對第一次開庭所提到的兩個內容進行證據補充。

  據了解,其中一項證據是關於床單的司法鑑定的說明。在羅雲(化名)與宋山木發生性關係的床單上,未檢出羅雲的血跡,而該項證據對於證實羅雲之前所述「被強迫發生性關係時曾有血滴在床單上」的證言是否屬實非常重要。在二次庭審時,該項證據與首次開庭時一樣,顯示「未檢出STR分型」。

  另一項證據補充,則是關於公司何時通知宋山木回深圳的詢問筆錄,該證據也與首次開庭時顯示的一致。該證據可能涉及宋山木事後給羅雲3000元錢的性質問題。

  宋山木的辯護律師、廣東誠公律師事務所主任甘勇明介紹,這兩項證據都是證明羅雲與宋山木發生性關係是屬於自願還是強迫的重要內容,法庭進行了再次核實。據甘勇明介紹,由於此次開庭只是就刑事部分進行審理,因此羅雲未出庭。

  ■事件回放

  今年5月4日,曾在山木教育集團工作過的22歲女孩羅雲報警稱,其5月3日晚被宋山木帶到羅湖區松泉公寓,遭受威脅並拍下裸照,處於月經期仍被其強姦。

  此事件在5月12日被媒體曝光。5月12日17時左右,宋山木在律師的陪同下到羅湖區東曉派出所接受調查,在經過10多小時的調查詢問後,5月13日凌晨5時多,因有強姦嫌疑,警方對宋山木實施了刑事拘留,並將其帶至羅湖區看守所。

  5月19日,深圳市羅湖區公安分局以涉嫌強姦罪,向羅湖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嫌疑人宋山木。5月21日,羅湖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宋山木。

  羅湖公安分局於7月13日向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延長犯罪嫌疑人宋山木的偵查羈押期限,後得到批准。宋山木被延長羈押1個月,從7月22日至8月21日止。

  9月16日,羅湖區檢察院以宋山木涉嫌強姦罪向羅湖區法院提起公訴。10月18日,該案在羅湖區法院首次開庭。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南方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0/1215/188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