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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 哈爾濱法院是幹什麼用的?現世潘金蓮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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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死武大郎的潘金蓮狠嗎?哈爾濱市有個現世「潘金蓮」,更狠。她就是原亞麻廠紡織女工周穎。不幸娶她進門是我哥哥。哥哥一家一直和我父母同住。父母2003 年買下了一處三室的房子後,周穎就提出把該房過戶到她和哥哥名下,不果後一直吵鬧不休,揚言要作死老人。父母為了息事寧人,將他們名下的另一處一室房子過戶到了周穎名下。此舉沒有換來半日安寧。聽說周穎曾計劃當只有她和我父親在家時她要「脫褲子」告我70歲老父「調戲」,以氣死老人。2007年9月父母在家庭矛盾不斷升級的情況下不得不離開哈市搬來與我同住。2008年6月哥哥猝死,周穎說是因「酒精中毒」。婚姻的不幸的確讓哥哥染上了酗酒的毛病,但是周穎在我父母及所有親戚不知情不在場的情況下當天就將屍體火化並拒絕交出骨灰,讓我們對哥哥的死因起了疑心。正當我們苦思如何找到證據時,「心虛」的周穎採取了下一步行動,在與我母親的一次口角時動手打人,110出警並有記錄。周穎趁我父母出門躲風頭之時,更換了門鎖,變賣了我父母房內的財產,包括衣物和床等家具,明目張胆地霸占了我父母的唯一住房。「有本事你告去!」。我父母只好於2008年9月將周穎告到了香坊法院。儘管我們沒有她「殺人」的證據,房子是我父母的名字,要她交出房子是有把握的。

我們錯了。法院是不講法的。這本是一個小 「遷讓」官司,證據確鑿,事實清楚,在法院卻大費周折。因為周穎身後的「西門慶」是香坊某鄉黨委書記,兩人2007年相識,不知何時勾搭在一起,有人目睹在我哥死後不久,周穎一身粉衣與此人逛超市。此人因自己魚肉鄉里的劣行需要掩蓋,一直與法院,尤其是香坊法院,關係密切。為了不用給周穎這個情人二奶置房,他自然要幫周穎霸占我父母的房產。就這樣先是香坊法院原民事庭庭長趙明耀法官將此案扣押超過6個月法定審限不審,直至他調離去執行局。後是市法院民事庭焦姓副庭長雞蛋裡挑骨頭,愣說香坊法院責令周穎遷出的一審判決有程序問題,將此案打回香坊法院重審。我寫信給市委書記反映了法院的胡作非為。他的批示到了市法院後,王院長開大會批評了焦庭長,並警告其他人不得干擾此案的審理。周穎一會兒裝成「丈夫剛剛過世婆家就趕出門」的可憐媳婦,一會兒「一哭二鬧三上吊」大鬧法院。在她第N次披麻戴孝在法院裡燒紙時,忍無可忍的法官將她拘留了.不過三天後她就得以脫身.2010年7月我們終於拿到了終審判決,並遞交到香坊法院執行局要求強制執行。 2010年9月法院的執行公告貼了出來,責令周穎立即遷出,否則強制執行。周穎並沒有在乎,她揚言香坊法院不會執行.她的自信來自她在香坊法院的保護傘趙明耀法官.現升任香坊法院執行局局長的趙明耀故伎重演,找各種各樣的藉口不肯在執行文件上簽字以阻止執行。我父母多次向香坊法院院長反映趙明耀的問題,得到的只是官官相護的掩蓋和推委.現在法定的6個月執行時限已過,執行公告已貼出4個多月,周穎還是得意洋洋的霸占著的房子,我年過70的父母還是不得不四處租住。

請各位不要笑話我,我現在才知道中國法院的判決和執行公告只是廢紙.最初我最恨的是周穎和她的情夫,現在我認為最可惡的是包庇縱容他們的法官。周穎是社會的渣子,但屬個人行為。而法官們拿的是我們的納稅錢,使的是人民給他們的權利,他們不去清理社會渣子,卻反過來作這樣人的保護傘。現在的法院藏髒納垢,百姓難見正義,中國世風能不日下嗎?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財產,得不到法律的保護,被任意掠奪,這個社會可能和諧嗎?

可惜我是一名弱女子, 沒有武松的武藝,沒有楊佳的勇氣,沒有丟下年邁父母的決心, 有的只是一張嘴和一桿筆.在此我呼籲大家貢獻出你的兩口吐沫,一口吐在周穎身上,一口吐在哈爾濱香坊法院.如果這個世上有足夠多的正義之士,我相信一定能唾死他們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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