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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窮縣之一 縣委書記為何能受賄1500萬?

  按照常理,這只是一個普通的貪腐案件,無論是受賄額,還是犯罪者的職級,都很難進入貪腐百強的行列。然而,如果將其放到一個偏遠而貧窮的全國貧困縣,其犯罪金額的比較學意義立即凸顯,其受到媒體的關注就不足為奇了。

  宕昌位於甘肅隴南市,迄今沒有摘掉全國貧困縣的帽子。根據2005年《中國經濟周刊》登載的《貧困縣為何扶貧20年依然貧》一文稱,說宕昌是 「全國最窮縣」之一,一點都不過分。比如,該縣人口29萬,2004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只有902元,財政收入僅有1547萬元,是一個名副其實的貧困縣。

 因此,放在這樣一個經濟基本面下,再來分析王先民受賄1500萬元,就會顯得特別突兀和扎眼:過去幾年,全縣財政收入即使按照最大口徑計算也不過幾千萬元,2010年大口徑財政收入首次突破1個億,達到1.23億,比2009年增長了74%,而王先民從2006年擔任縣委書記不到4年的時間,1200多天,貪腐總額卻高達1500多萬,跟全縣的財政收入比,比該縣財政收入最好的2010年的10%還多,是2009年該縣財政收入的五分之一還多。跟一般老百姓的收入比,更是令人瞠目結舌:該縣2010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12000多元,農民年純收入剛過3000元,王先民的1500萬元,相當於該縣一個城鎮居民1300多年的收入,一個農民5000年的純收入!在貪腐問題上,王先民可謂創造了一個奇蹟,硬是在一個不毛之地,撈出了可觀的油水!

  如果復原王先民的受賄路線圖,和諸多的失去監控的「一把手」比並沒有多少離奇之處,權力失去制約,貪腐只是一個遲早的問題。王先民從2006年 11月到宕昌任職伊始,就幾乎壟斷了宕昌縣域的政治、經濟、人事、資源、紀檢、司法、財政的所有大權。特別是在人事和工程項目這兩大創收領域,別人根本沒有任何插手的餘地。該縣2008年以來,由於汶川大地震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國家給作為重災區的宕昌投入很多資金搞災後重建和基礎建設,這同時也給王先民極大的創收機會。在王先民受賄的1500多萬元里,有1300多萬元就來自工程領域的受賄。檢察機關查明,2006年至2010年3月,王先民在工程建設中,先後收受 15名建築商賄賂款1108.7萬元和價值258餘萬元的房產三套;在招商引資、礦業管理、市政建設等工作中,收受8名企業主賄賂款103萬元;在人事調整調動中,收受8人賄賂款36萬元;在中國新年及生病住院期間,收受賄賂款51萬元及金條等物。王先民總計受賄1556.8萬元,另對家中362.2萬餘元和 670克黃金,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特別諷刺的是,辦案人員甚至發現,王先民在任甘肅省宕昌縣委書記三年多時間裡,隨著對環境的熟悉,和權力越來越大,受賄金額也呈現逐年的遞增:2007年受賄 42.2萬元,2008年受賄125萬元,2009年受賄724萬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賄476萬元。就在被立案調查當天,王先民還收受一家建築公司經理賄賂的50萬元。至此,他在1212天內共斂財1556.8萬元,平均每天受賄超過1萬元,真所謂日進斗金。在貪腐問題上,實現了一個又一個的飛躍。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半月談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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