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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法院主任被炸身亡!警方20萬元重金懸賞



  2011年4月14日上午7點49分,吉林市高新區光明新村小區發生一起爆炸殺人案。犯罪嫌疑人使用舊的5公斤小液化瓦斯罐自製成爆炸裝置實施殺人。吉林市豐滿區法院辦公室主任趙某下樓上班時,發現車前放有一小型液化瓦斯罐。趙某在挪動液化瓦斯罐時,突然發生爆炸,趙某當場被炸身亡。


  經警方調查,認定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應具備有接觸雷管的條件,並懂得一定的爆破知識。同時,該人還應該具備水電焊技能,會電氣修理,懂得電路知識,以汽車電路修理為主。

  警方表示,為及時破獲該起爆炸案,警方現面向社會懸賞爆炸案線索,對於提供線索直接破獲案件者,公安機關將獎勵人民幣20萬元,並負責保密。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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