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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雲會案目擊證人錢成宇被判刑20個月當庭憤怒

曾引起鬨動的浙江省樂清市維權村長錢雲會被工程車壓死案,第一目擊證人村民錢成宇,被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刑一年八個月。錢成宇堅稱自己無罪要提出上訴。(姬勵思報導)


樂清市法院周三對在「錢雲會案」中,涉嫌「妨害公務」的錢成宇進行審訊,錢成宇的母親及兄弟等三人,到法院旁聽。法官當庭裁定錢成宇罪成,判刑一年八個月。同案另一被告王祥球就被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半。

法院指,樂清市寨橋村路段去年一宗交通事故中,錢成宇等二人用磚頭、石塊襲擊在現場調查的人員,造成多名特警隊員及保全受傷。他們以暴力阻礙公安執行公務,構成妨害公務罪。被告王祥球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從輕處罰。

曾到法院旁聽的錢成宇弟弟錢成五對本台粵語組表示,哥哥聞判後,情緒激動,當庭表示要上訴。錢成五說,哥哥的右手傷殘,根本無能力襲擊警察。家人認為因錢成宇目擊錢雲會案發的經過,當局有意隱瞞真相,遂對其進行迫害。他說:他說了要上訴,他又沒犯罪,無端的判他20個月,我們都沒有說話權,事件不是很明白嗎。

為錢成宇辯護的樂清市律師葉舟對判決感到失望,他表示,他們為錢成宇作無罪辯護,但法院並不接受他們的意見。待收到判決書後,就會會見錢成宇,詳細了解他的意願。他說:各有各的意見,昨的裁決反映我的辯護意見沒被法官接納,作為辯護律師當然有的遺憾。判決書下來後,肯定要會見他。

曾在案發後,到寨橋村進行詳細調查的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劉建鋒表示,當時他採訪過錢成宇的家人,家人引述錢成宇指他目睹有人毆打錢雲會,並把他推倒在地,最終被工程車輾斃,錢成宇相信事件並非交通事故。劉建鋒認為,案件的疑點重重。目擊證人變為被告,難免令人懷疑當局藉機打壓錢成宇。他說:這樣的目擊證人,政府不但沒保障他的安全,還扣押他,又對他嚴刑迫供,有理由相信,錢成宇被判刑,是因為他親眼目睹過程。

樂清市寨橋村前維權村長錢雲會,去年底被工程車輾過死亡,有目擊村民指錢雲會被謀殺。事後,樂清市當局將事件定性為「普通交通事故」,調查結果引起社會質疑。案發翌日,目擊事發經過的村民錢成宇被刑拘。期間他曾向律師透露遭酷刑迫供。其家人上月底曾發表聲明,指錢成宇遭受警方酷刑,被迫作偽證,又被當局強迫更換律師。涉案的工程車司機費良玉,今年2月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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