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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裸死學校教研室 父母狀告學校一審敗訴

法院:學校已安排保全巡查沒有過錯

  本報訊 (記者林霞虹 通訊員雲法宣)5年前,28歲的女博士生趙詩哲在學校教研室內慘被搶劫姦殺,歹徒臨走前還放火焚屍滅跡。兇手伏法後,趙詩哲的父母認為學校負有管理疏漏之責,將其告上法院,索賠32萬元。近日,廣州市白雲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學校並無過錯,駁回起訴。

  女生被姦殺 兇手已伏法

趙詩哲出生於1978年12月,案發時是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04級在讀女博士研究生。

  2006年4月6日,趙詩哲在學校辦公樓四樓金匱教研室做老師安排的作業,當晚20時20分許,校外人員熊進竄入該教研室,搶劫財物姦殺了趙詩哲,隨後放火毀屍滅跡,逃離現場。同月12日,熊進被警方抓獲。2008年10月10日,熊進被執行死刑。

  事件發生後,廣州中醫藥大學向趙詩哲父母支付了10萬元撫慰金,喪葬費9383元,並支付了接待趙家家屬的食宿費22860元、交通費11171元。

  2009年7月8日,趙詩哲父母認為學校在此事件中負有管理疏漏之責,向白雲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請求判令廣州中醫藥大學支付賠償金32萬餘元。

  法院:

  學校已安排巡查無過錯

  庭審中,廣州中醫藥大學辯稱,發生此事件的地點為校園內的辦公樓,進出事發辦公樓沒有特別限制,也不需要出示相關的證件,一般由保全進行肉眼識別。辦公樓晚上一般工作安排至21時,但沒有關燈限制,保全人員會每隔一兩小時進行樓層檢查。

  學校認為,該事件是由校外人員熊進故意實施的犯罪行為所致,其犯罪行為具有突發性和偶發性,因此造成的損失理應由直接侵權人熊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廣州中醫藥大學已在其辦公樓安排保全值班巡查,其校園內的安全保衛和對教育設施的管理中並無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亦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因此,廣州中醫藥大學並不存在過錯行為。最後,法院判決駁回趙詩哲父母的訴訟請求。

  「博士生慘死在校園內的教研室里,這本身就說明學校存在一定的過錯行為,學校應當覺得羞愧。」對於一審判決,趙詩哲的父親趙慧軍表示,不能接受,將要上訴。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廣州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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