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中國經濟 > 正文

鐵道部連夜闢謠 對「三千萬歐元」不能止於闢謠



  在「7·23」事故中,中國籍遇難旅客的理賠金額最初是17.2萬元,然後50萬元,最後才是91.5萬元。其賠償標準的依據也由最初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上升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箇中雖有曲折,但結果尚差強人意。


  這一次大家關心的是外籍旅客如何賠償?鐵道部在闢謠的同時,再次重申,外籍旅客的賠償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與中國籍遇難旅客實行同一賠償救助標準。

  既然是「同一賠償救助標準」,那公眾就可理解為都是91.5萬元。果真如此的話,鐵道部照之直言便是,又何必拿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說事?公眾可能不太曉得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如何「適用」,但曉得「大家都是命」。對外籍旅客如何賠償,金額幾何,自然會成為關注的焦點。可蹊蹺的是,當記者電話詢問鐵道部新聞處值班人士時,對方說「正在忙」。「正在忙」不等於永遠忙。「純屬謠言」也不等於賠償的具體。對「三千萬歐元」不能止於闢謠。對外籍旅客賠償金額不能成為、也不應成為無可奉告的秘密。希望鐵道部能夠開誠布公,以正視聽。即使最後的結果是「同命不同價」也沒甚大不了的——只要有據可循。不然的話,讓大陸同胞情何以堪?(張國棟)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新安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1/0822/216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