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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高中女生做情人被化名的「北大教授」是誰

北大教授王學明(化名)在雲南麗江邂逅納西族高三女生小麗(化名),之後,小麗多次應王學明要求來京幽會,王幫助小麗上大學的承諾也一再落空。失望之下,小麗以曝光情人關係要挾,向王學明索要30萬元,警方認為,小麗的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

涉案北大教授,僅有一個王學明的化名,公眾不免要追問,這名教授到底是誰?憑什麼讓眾多的北大教授跟著集體背黑鍋?

有趣的是,這邊廂,網友議論紛紛,聲討甚至試圖「人肉」這名誘騙小姑娘的北大教授;那邊廂,北大未名BBS站上,所有與北大教授找高中女生做情人有關的帖子都已經打不開了。看來,北大似乎已經感覺到了這一事件給北大帶來的負面影響,並已經開始有所行動了。

只不過,這樣的措置未免有些笨拙。公眾刨根問底的熱情並不會因為北大的緘口不言甚至刪帖而消失,相反,這樣的阻遏足以激發出網友更強烈的探究熱情。更何況,對於公眾而言,類似的情色事件永遠有著無與倫比的吸引力。

北大這位教授利用幫助上大學為誘餌,騙取女孩芳心,這不是普通的情感糾紛,超越了私人領域,事關師德和大學聲譽,北大應給公眾一個明白交代。 


玩弄高中女生,北大「叫獸」至少「十宗罪」:

  第一,邂逅高中女生,主動上前搭訕,利用北大「叫獸」身份引誘女生上鉤,當晚即開房。儘管兩人未發生性關係,但女生的心已被「叫獸」牢牢鎖住,認定了彼此的情侶關係。

  第二,主動給錢買手機,利用簡訊頻頻表達愛意,終於博得了不諳世事的高中女生的「芳心」。然後乘勝追擊,邀請女生到北京玩,並主動匯去路費,其實是「黃鼠狼給雞拜年」。女生到了北京後,趁妻子孩子不在家,將女生帶到家裡,兩人發生性關係,女生一住就是一周。

  第三,不顧女生正在準備高考,再次電話催促女生到京相聚,依然住在「叫獸」家裡。不料返程途中,女生在火車上被熱水燙傷雙腳,無法繼續複習功課,只好呆在家裡養傷,與當年高考失之交臂。要不是「叫獸」催促到京,自然不會發生後面的事情。

  第四,女生希望「叫獸」幫其找學校讀書,「叫獸」承諾「來年差點分數也沒事,一定會找關係讓女生上北大」。可臨近高考又出爾反爾,告訴女生說不必參加高考了,因為找關係上北大的事需要一大筆錢,現在辦不成了。拿錢上北大,這顯然是謊言。

  第五,承諾不兌現,還再三要求女生到北京見面。這次兩人去了南戴河,在海邊一住就是一個月。其間,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叫獸」真是淫棍,厚顏無恥。

  第六,女生再次提到上學的事,「叫獸」竟然滿口答應,騙女生到北京辦手續。然而兩人相見後,「叫獸」又稱變故突生,恐怕難以辦成此事。玩女生於股掌之間。

  第七,眼看讀書沒戲,女生提出贊助30萬元開家客棧,「叫獸」先讓女生等等再說。之後女生追問錢的事,「叫獸」卻表示拿不出這筆錢。女生白白跟「叫獸」做了兩年情人,到頭來卻竹籃打水一場空。「叫獸」實在絕情!

  第八,女生著了急,說要找媒體曝光,還說帶了個彝族的男同學過來,對方有獵槍在身上時,「叫獸」慌了神,以約會為由把女生騙到麥當勞,報警聲稱自己被敲詐30萬元。膽小打死,翻臉無情。

  第九,「叫獸」在報案材料中對警方表示,小麗再三跟自己要錢,時而聲稱患了子宮肌瘤,時而聲稱要開客棧,自己忍無可忍才報警的。實際是自己多次要求女生從雲南趕到北京,滿足自己的情慾和獸慾,做情人兩年多不過花了2萬餘元。

  第十,聲稱自己已經離婚,要跟女生結婚。而當女生要30萬元開客棧時原形畢露,結婚的謊言不攻自破。

  縱觀「叫獸」對高中女生的玩弄,完全是在欺騙一個單純幼稚、不懂事的孩子。26歲的年齡差距和身份、地位、家庭背景的差距等,明眼人一看就是騙局,但鬼迷心竅的高中女生哪能長一雙慧眼?玩火必自焚,女生已經和正在付出代價,「叫獸」是否也該付出代價呢?除了受到道德譴責外,無疑還應該負經濟、責任甚至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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