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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流氓罪潛逃28年被捕 受害女已成其妻

陳宗豪

本報萬寧10月9日電 (記者良子 通訊員倪平攝影報導) 28年前,當時還年輕的廣東籍男子陳某豪喜歡上萬寧的一位女孩子,有一天他強行擁抱了這位女孩子,事後,女孩子的家長向萬寧警方報案。依據當時的刑法規定,陳某豪涉嫌流氓罪。事發後,陳某豪外逃,被公安機關列為在逃疑犯。10月3日,萬寧警局3名警察經過千里追捕,成功動員陳某豪自首,並將其帶回萬寧。

萬寧警察風雨兼行赴廣東抓捕潛逃28年案犯

10月2日上午8時46分,萬寧警局南林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潛逃28年的一名涉嫌犯流氓罪的男子陳某豪躲在廣東的淡水縣。所長陳瓊雲將情況及時報告萬寧市委常委、警局長張兆騰。張兆騰在電話里指示,一定將案犯在第二天晚上安全帶回萬寧。萬寧市南林和廣東省淡水縣相距1100多公里,加上暴風雨影響,困難不少。陳瓊雲等3位警察,從上午9時出發,馬不停蹄地趕往淡水縣,並於當晚10點多鐘抵達淡水縣。

到達淡水縣後,當地正下著大雨。陳瓊雲叫隨行警察及時和當地警局取得聯繫,自己則按照情報提供的信息,很快和潛逃的犯罪嫌疑人陳某豪的姐夫夏某聯繫。夏某說:「下這麼大的雨還是明天再說吧」,陳瓊雲說:「我們從海南冒著颱風趕到這裡,目的就是來動員陳某豪回去自首,要是他回不去,或是他不願意跟我們回去,過了時間今後想投案就沒有機會了。」夏某見陳瓊雲這麼一說,再次和陳某豪電話聯絡,第一次陳某豪接聽,但不那麼願意出來,後來再打就沒人接聽了。

這時,淡水警方派出5位警察已和陳瓊雲等3人匯合,通過研究決定一是做動員工作敦促投案,二是若不投案採取抓捕。不久,夏某打響陳瓊雲所長的電話,陳某豪在電話那頭說,他願意跟公安一起回萬寧。當晚23時約36分,陳某豪如約出現,並隨陳瓊雲等警察返回萬寧。

強行擁抱喜歡的女孩子 男子涉嫌流氓罪被追逃

據警方介紹,在28年前,當時還年輕的陳某豪與受害人18歲的王某同在南林農場一個連隊工作,工作期間,陳某豪喜歡上王某,經常請王某逛街、吃飯,但王某的父母不喜歡陳某豪,不讓女兒王某與陳某豪來往。

陳某豪經常對王某動手動腳,一天,陳某豪強行擁抱王某,並對其進行調戲,事後,王某的父母知道後非常氣憤,向萬寧警方報案。

據萬寧警方介紹,依據當時的刑法規定,陳某豪涉嫌流氓罪。接到家長報案後,經警方調查,後將此案立案。但案發後,陳某豪外逃廣東。

今年開展清網行動以後,萬寧公安在梳理以往未結案中,將陳某豪一案列為網上追逃案,陳某豪被網上追逃。

據警方介紹,陳某豪祖籍在廣東淡水縣,當年案發後,陳某豪逃回老家。受此事牽連,一個未婚姑娘出了這種事,受害人王某在農場也沒臉呆下去,後來,王某與陳某豪聯繫上,陳某豪願意娶王某當老婆,就這樣,王某事後去了廣東找到陳某豪,倆人結婚,生有兩兒一女。

28年中,陳某豪與王某從未再回萬寧,一直在廣東的老家,陳某豪在老家淡水縣開了一家百貨批發店,生意做的很大,在當地是位有錢的老闆。

據萬寧警方介紹,因陳某豪一案在當時是立案的,雖說,據現在的法律沒有流氓罪一說,但公安機關立案的案件,必須要辦結。

警方介紹,陳某豪歸案後,警方已對其取保候審。下一步,警方將根據實情與檢察院溝通,撤銷對陳某豪的指控立案

責任編輯: 楊秀  來源:南海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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